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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三季度普陀区城乡居民收入分析
发布日期:2018-10-31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区以“五大会战”为抓手,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实施创新创业、乡村振兴战略决策,出台落实各项扶民惠民政策,全区经济平稳向好,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加快。据住户调查显示,前三季度,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07元,同比增长8.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1百分点,快于上半年0.3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前三季度我区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1%,高出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1个百分点,两者之间的收入比(渔农村居民收入为1)由上年同期的1.73:1下降为1.70: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指标名称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渔农村居民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36607

8.9

42632

8.0

25066

10.1

(一)工资性收入

23617

9.2

27651

8.3

15890

10.2

(二)经营净收入

5545

6.4

5825

5.7

5008

7.4

(三)财产净收入

3462

8.5

4162

7.7

2122

9.2

(四)转移净收入

3983

11.4

4994

9.3

2046

17.6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来源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第一动力,对收入的贡献最大。由于新区、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的加速推进,入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就业率和工资水平稳步提升,加之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提高等因素影响,工资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617元,同比增长9.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6.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成为城乡居民增收的稳压器。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545元,同比增长6.4%,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
        (三)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近年来,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利息、红利、房屋出租等收益不断增加带动财产性收入增长。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462元,同比增长8.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持续两位数增长。转移净收入已成为居民增收的第二大来源。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983元,同比增长11.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民生福祉持续推进,有力助推转移净收入增长。从2017年12月起,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660元提高到180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328元提高到1440元。退休人员养老金不断提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5.0%左右,于今年七月底前发放完毕。
        三、城乡居民收入需关注的问题
        (一)经营净收入增速不快。在四大项收入中,经营净收入增幅最低,经营净收入增速比可支配收入增速慢2.5个百分点,制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受到国际国内贸易形势的影响,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及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仍然存在,经营净收入增速比较缓慢。
        (二)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减少。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是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的发放对我区近几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近年来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总体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2018年发放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比上年减少12.5%,其中国内捕捞减少19.8%。影响转移净收入增长进而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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