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沈街委〔2019〕63号
关于刘彩霞等2名选调生任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刘彩霞同志任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蒲湾村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余鸿宇同志任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鲁家峙村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挂职)。
以上两名同志挂职时间从2019年10月算起,挂职期2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3185/2019-138003 | 公开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机构 | 沈家门街道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事信息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