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胖子装卸队
发布日期:2019-12-24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舟山市普陀区胖子装卸队

处罚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违法事实

2019年11月11日下午,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对位于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大干海博路17号的舟山市普陀区胖子装卸队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装卸队的黄沙仓储场地上露天堆放有约400吨黄沙,未采取相关防扬尘措施。

处罚依据

该装卸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责令该装卸队立即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对该装卸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

该装卸队已缴纳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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