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办(中心):
现将《沈家门街道村社及村社主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为进一步完善村社干部考核导向激励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社及村社主职干部工作实绩,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村社主职干部。其中当年已办理退休(离岗退养)手续和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主职干部,不列入年度考核。任主职时间不满3个月的,不评定考核等级。
(其他村社工作人员由村社自行组织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单位考核内容
单位考核主要由责任指标工作、社会公认度、创新工作和增量工作三部分组成。
1、责任指标工作。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初对各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要求,主要包括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和各街道办(中心)布置的日常工作等。(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2、社会公认度评价。由党员、村民代表、群众骨干等对各村社一年来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绩效进行满意度测评。
3、创新工作和增量工作。各村社在政策、管理、服务、载体等方面的创新做法,获区级以上综合先进、市级以上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工作;被上级党委、政府推广的试点工作;在目标任务外承担街道重要任务分解、参与重大中心工作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
(二)个人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实际表现。
德:主要评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重点看服务群众的意识牢不牢,党员群众中威信高不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时立场坚定不坚定。
能:主要评价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协调和适应基层工作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看把握本村社发展方向准不准,基层党建工作抓得实不实,带领群众致富创业能力强不强,复杂、突发等重大事件处理中的水平高不高。
勤:主要评价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看推进市、区、街道在本村社的重大项目和中心工作中的速度快不快,联系群众勤不勤。
绩:主要评价履行岗位职责和开拓创新情况以及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看市、区、街道在本村社重大项目、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和主要业绩突出不突出,党员群众的满意度高不高。
廉:主要评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等方面的内容。重点看自身廉政建设、本村社资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对村社其他干部的廉政建设抓得牢不牢。
三、考核方法
(一)单位考核方法
单位考核由责任指标工作、社会公认度测评、领导评价及创新增量工作等部分组成,考核总分100分。
1、责任指标工作考核(50%)。按照《沈家门街道各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见附件1),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各办(中心)分别对村社各块工作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赋分;对于不能定量的考核目标,评分标准一般分四个档次:(1)在符合工作质量要求前提下,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全额赋分;(2)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给予该项分值80%的分数;(3)完成目标任务一般的,给予该项分值60%的分数;(4)完成目标任务差的,按实际完成情况赋分。责任指标工作根据年度工作的变化视情调整。
2、社会公认度测评(20%)。街道考核组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群众骨干等人员对各村社进行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分按满意(100分)、比较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四档评价折算。
3、街道领导班子评价(30%)。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村社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赋分。
4、创新工作和增量工作。
上年度被评为街道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综合先进(包括先进党组织、先进集体)分别得2分、4分、6分、8分、10分;上年度被评为街道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单项先进分别得1分、2分、3分、4分、5分。同一类先进不重复计算加分,按最高一级先进计算每个村、社累计先进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街道中心工作推进顺利的村、社视情给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0分。具体分值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单位考核总分=责任指标工作分(50%)+社会公认度测评分(20%)+领导评价分(30%)+附加分
(二)个人考核方法
个人考核主要由单位绩效考评折算、民主测评、领导评价三部分组成。
1、单位考核折算(40%)。根据单位绩效考评得分,按40%比例折算为个人履职分。
2、民主测评(30%)。街道考核组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群众骨干等人员对各村社主职干部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按满意(100分)、比较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四档评价折算。
3、领导评价(30%)。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各村社主职干部的工作实绩及各方面表现按好(100分)、一般(60分)、差(40分)进行评价。
个人考核总分=单位考核折算分(40%)+民主评测评分(30%)+领导评价分(30%)。
四、考核程序
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年末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考核准备。拟发考核工作通知,组建综合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前培训。
2、单位和个人自查。各村社对照《各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撰写好年度提纲式工作总结(重点陈述实绩,以数据和事例为主),并按要求填写好《创新(增量)工作申报表》,提供加分项目相关表彰证明材料。各村社主职干部要形成个人书面述职材料,填写年度本人考核登记表。
3、召开述职大会。街道考评组在各村社组织召开由全体村社工作人员、两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妇女骨干、老年协会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的年度述职报告会,认真听取单位及个人年度实绩汇报。
4、民主测评。述职大会后,参会人员对述职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满意度和主职干部的表现情况进行测评,在规定时间内投交测评表。
5、部门评价。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牵头,街道各办(中心)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实事求是对《各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赋分。
6、领导评价。主要是街道班子领导对各村社和村社主职干部进行评价。
7、综合汇总。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类测评表、赋分表和领导、办(中心)评价意见,按比例计算各村社和村社主职干部的综合得分。
8、街道党工委研究审定。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的综合考评情况,集体研究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等次确定及运用
(一)单位考核等次确定及运用
根据各村社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单位考评等次按一档、二档、三档、四档进行划分,原则上一档单位不超过20%。
对一档、二档单位正职,街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三、四档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个人考核等次确定及运用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各村社主职干部考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进行划分,按被考核对象总人数的20%比例确定优秀人员总额。
考核结果与正职奖励挂钩,被评为优秀的主职干部年终正职奖励建议所在村社增发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评选为一档或优秀:
(1)各村社在党风廉政建设、平安普陀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工作、食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中被一票否决的;(2)不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3)各村社环境卫生、五水共治、消防安全管理、减灾防灾、效能建设等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4)未经街道审查,擅自决定村社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5)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批评的;(6)其他经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需一票否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确定为四档或不称职:
(1)在政治原则、工作决策、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因人为因素在上述方面出现重大失误和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2)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重大影响的;(3)对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不力,导致政令不通,影响全局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4)其他经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需确定为四档或不称职的。
六、考核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由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抽调组建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考核操作和实绩评价环节的工作,考核组成员和考核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沈家门街道各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
附件2:《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工作目标管理测评表(领导评分)》、《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主职干部个人考核测评表(领导评分)》
附件3:《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工作目标管理民主测评表》、《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主职干部个人考核民主测评表
》
附件4:《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
沈家门街道各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
一、重要发展指标(50分)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 | 考 核 指 标 | 分 值 | 赋分部门 | 得 分 | |||||||
经济发展 (10分) | 1 | 集体经济 | 抓好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年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按完成指标情况赋分,最高得4分。 | 4 | 渔农办 | ||||||||
2 | 争取资金 | 向区级及以上部门争取各类资金情况。每向上争取资金10万得1分,以此类推,60万以上得6分,100万以上可得附加分2分(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除外)。 | 6 | 城建办、渔农办等有关办(中心) | |||||||||
重要 专项工作 (40分)
| 3 | 环境 综合整治 | 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加强新农村建设,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完成任务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其中被街道督查通报未按期整改每起扣2分;被区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城建办、 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 | ||||||||
4 | 土地 综合整治 | 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流转、农田整治等工作情况。按完成任务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其中被街道督查通报未按期整改每起扣2分;被区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城建办 渔农办 | |||||||||
5 | 三改一拆 | 做好“三改一拆”工作,积极配合街道查处违法(章)建筑的,无集体和个人违法建筑。按完成任务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其中被街道督查通报未按期整改每起扣2分;被区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城建办 | |||||||||
6 | 五水共治 | 做好“五水共治”工作,抓好劣V 类水、小微水体治理。按完成任务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其中被街道督查通报未按期整改每起扣2分;被区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城建办 | |||||||||
7 | 重点项目 (事项) | 配合做好街道及以上重点项目、重点事项推进工作。按完成任务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不配合或因主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每起扣6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相关办(中心) | |||||||||
二、日常工作考核(50分) | |||||||||||||
类别 | 序号 | 项目 | 考 核 指 标 | 分 值 | 赋分部门 | 得 分 | |||||||
党的建设 (37分) | 1 | 廉政建设 | 按村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其中班子成员发生廉洁问题的每起扣5分。在总分中扣分。 | 14 |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工委) | ||||||||
2 | 组织工作 | 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建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计划落实到位;支部和党员年度工作是否公开承诺、公示;是否按规定开展党建约谈。按履行情况赋分。 | 3 |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 | |||||||||
抓好“E家平台”相关工作。“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召开;党员学习活动到会率达到80%以上;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计划;流动党员管理规范。是否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按开展情况赋分,最高得8分。其中被区级以上督查通报的扣3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8 | ||||||||||||
党员发展有计划、目标、措施,每年有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或新党员培养发展;党费收缴及时。扎实开展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落实到位。按开展情况赋分。其中被区级以上督查通报的扣2分。 | 3 | ||||||||||||
深化“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党建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打造具有本村特色的党建品牌,推进党建工作。按开展情况赋分,最高得4分。 | 4 | ||||||||||||
深入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确保知晓率及实效性。 | 2 | ||||||||||||
3 | 意识形态工作 | 将意识形态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议程,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切实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根据落实情况赋分。 | 1 | 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 | |||||||||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普陀好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推进文明村、文化礼堂、春泥计划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开展情况赋分。 | 1 | ||||||||||||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学习、宣传活动,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切实做到党员全覆盖和持续活跃度,使用不积极、活跃人数不多、人均学习积分较低的视情扣分。 | 1 | ||||||||||||
人大议案工作(1) | 1 | 建议意见 | 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民主议事会、民主实事项目被提议人评判为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扣1分;办理态度或办理结果一项不满意的扣0.5分。 | 1 | 人大办 | ||||||||
社会事务 (12分) | 1 | 综合治理 (信访) | 按街道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分标准执行。辖区内发生进京非访、赴省集体访每起扣4分,赴市、区集体访每起扣2分;应急措施及时有效的,视情减扣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4 | 综治办 | ||||||||
2 | 基层治理(四个平台) | 推进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高效运转,对综合信息指挥室分派工单切实做到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其中有推诿、逾期、催办、退回重办等视情扣分。 | 1 | 综合指挥室 | |||||||||
3 |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 | 按街道村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执行。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每起降扣3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未排查的扣1分;在总分中累计扣降分。做好村民、森林等火灾预防工作。辖区内发生森林、民宅火灾事故每起扣2分。在总分中累计扣分。 | 7 | 渔农办、综合安全管理中心、经贸办 | |||||||||
三、附加项目
类别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赋分部门 | 得 分 | |
增量工作 | 1 | |||||
2 | ||||||
创新工作 | 1 | |||||
2 |
附件2
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工作目标管理测评表(领导评分) | |||
村社名称 | 综 合 评 价 | ||
好 | 一般 | 差 | |
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主职干部个人考核测评表(领导评分)
附件3
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工作目标管理民主测评表 | |||||||||||||||||||||||||||||||||||||||||||||||||||||||||||||||||||||||||||||||||||||||||||||||||
村社 | 综 合 评 价 | ||||||||||||||||||||||||||||||||||||||||||||||||||||||||||||||||||||||||||||||||||||||||||||||||
满意 | 比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沈家门街道 年度村社主职干部个人考核民主测评表
姓名 | 职务 | 综 合 评 价 | |||
满意 | 比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附件4:
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
政 治 面 貌 | 任现职 时 间 | ||||
单 位 及职务 | |||||
从事或 分管工作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联系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 建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街道 党工委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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