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185/2019-147856 公开日期 2019-05-14
发布机构 沈家门街道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转发《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雾天气和“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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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家门街道

  

沈街处办〔201913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关于转发《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多雾天气和“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社区、村(社)、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我辖区频繁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的浓雾天气,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近,我辖区将迎来一波客流高峰,旅游、水上交通、道路运输等领域事故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事故风险,现将《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雾天气和“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430          


舟山市普陀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舟普安委办〔201921

 

 

  

 

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多雾天气和“五一”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近期,我区频繁出现浓雾天气,对渔业船舶、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造成较多影响。“五一”将近,由于客流集中,旅游、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领域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有效控制事故风险、落实防范措施,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做好雾季和节日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雾天气对我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针对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迅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及时开展预警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出针对性事故防范举措,并迅速传达到基层管理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指导企业和社会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渔业船舶要严格执行雾季航行规定,加强值班瞭望和编组生产,基层监管单位要加强与渔船的通信联系,严格落实渔船动态点检制度。水上交通领域要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及时向过往船只发布预警,严防碰撞事故发生。要重点加强东极、白沙、桃花等旅游航线安全监管,增加人力落实客运站点和客运船只的现场监管,确保万无一失。道路交通领域要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严格落实点验制度,根据气象情况及时采取限速限行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建设施工及工贸领域要加强户外、高处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注意大型起重(吊装)设备安全,天气条件恶劣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必须按规定暂停高风险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五一”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加、交通运输繁忙、集会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突出对客运车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游客运载工具等设备的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巩固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冒雾航行、违规出海、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顶风作案,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从重处罚。

四、做好雾季和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工作

要加强应急值守,重点部门要按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立即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带队到现场指挥处置,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事故影响和损失减到最低。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和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区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4小时):3060107

传 真:3058696

 

 

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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