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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普陀区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发布日期:2019-08-22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今年上半年,随着全区经济整体稳步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利民惠民政策有效实施,城乡居民收支稳步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据住户调查显示,上半年我区实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33元,同比增长8.3%;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76元,同比增长8.8%。四大类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具体见表一:

 

 

表一:2019年上半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指标名称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渔农村居民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27261

8.6

31533

8.3

19076

8.8

(一)工资性收入

17641

9.1

20876

9.0

11444

8.1

(二)经营净收入

4216

5.8

4279

3.6

4094

10.2

(三)财产净收入

2609

8.6

3190

7.8

1496

10.0

(四)转移净收入

2795

10.4

3188

10.7

2042

8.8

  (一)工资收入仍是主要来源,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接近七成

今年以来,我区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速,新业态加快培育,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老旧小区改造、交通文明劝导等城市综合品质提升工程也带动了闲散劳动力再就业 。使得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6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接近七成,是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876元,同比增长9.0%;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444元,同比增长8.1%

(二)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速渔农村明显高于城镇 

渔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得益于乡村振兴的有力实施,开发民宿、渔农家乐、农事体验、文化创意等新兴经济业态发展势头良好,此外渔业生产的稳定增长也为渔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1-6月全区水产品总产量达24.1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6.5%。上半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2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279元,同比增长3.6%;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94元,同比增长10.2%

(三)财产性净收入稳定增长,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 

当前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中,以出租房屋收入、利息红利收入等保守性投资为主,随着居民家庭自有资产的增加,财产性收入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上半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6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190元,同比增长7.8%;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496元,同比增长10.0%

(四)转移净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更趋完善。

上半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渔业生产成本(柴油款)的发放以及政府用于民生福利的投入持续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188元,同比增长10.7%;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042元,同比增长8.8%

二、生活消费支出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增速同比加快1.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02元,同比增长7.9%;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同比增长7.8%

从消费细项看,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具体见表二)。全体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衣着支出、居住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2%6.9%10.3%9.0%10.9%7.1%8.5%10.3% 

 

 

表二:2019年上半年我区城乡居民消费情况

 

指标名称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渔农村居民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绝对值(元)

增幅(%

一、生活消费支出

16143

8.1

18402

7.9

11820

7.8

(一)食品烟酒

4605

5.2

5090

4.9

3677

5.4

(二)衣着

1251

6.9

1491

6.5

792

7.0

(三)居住

3625

10.3

4159

10.6

2603

8.5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872

9.0

781

7.0

1045

12.4

(五)交通通信

2144

10.9

2651

10.0

1173

12.8

(六)教育文化娱乐

1454

7.1

1620

7.3

1137

6.3

(七)医疗保健

1515

8.5

1774

8.2

1020

8.5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677

10.3

836

10.9

373

6.6

(一)恩格尔系数继续下降。居民食品消费的主要观念不断改变,更加注重合理的饮食结构,绿色、安全、健康已成为主旋律。上半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5090元,同比增长4.9%,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8%,较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677元,同比增长5.4%,恩格尔系数为31.1%,较上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

(二)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更加关注,追求高品位、舒适的家居生活。安居房建设、老小区改造等政府民生政策的杠杆效应,城镇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不断激发,渔农村居民到城区购房投资落户的逐渐增多。上半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类消费支出4159元,同比增长10.6%;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类消费支出2603元,同比增长8.5%,绝对值和增长率均位于八大类消费支出第二位。

   (三)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稳步上升。伴随着住房条件的全面改善、新小区的装修入住,居民对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小家电等耐用消费品需求也逐步向品牌化、高档化及节能环保型转变,加快了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的步伐。此外,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钟点工、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已逐渐融入城镇居民家庭。两者共同推动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上升,上半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81元,同比增长7.0%;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045元,同比增长12.4%

   (四)旅游消费成为新常态,占比提升快。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已经成为新常态,小长假基本集中于上半年,居民外出旅行较多,消费支出增多。据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记账家庭中有旅游消费支出的家庭占比达29.1%,比上年同期提升6.6个百分点,比今年一季度提升20.7个百分点。上半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651元,同比增长10.0%,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4%,增速居八大类支出第三位;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173元,同比增长12.8%,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9%,增速居八大类支出之首。

(五)居民保健意识逐步增强。医保参保覆盖面继续扩大,医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优势医疗资源下沉,居民的医疗条件不断改善,报销比例整体提高。居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更加注重身心健康,既是生活水准不断提高的标志,也带动了相关保健支出的增长。上半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1774元,同比增长8.2%;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1020元,同比增长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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