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法治护航精准服务”“重点防控平安建设”“基层建设强基固本”三大行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水平,服务保障自贸港区先行区及“海上花园城市会客厅”建设。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司法局、行政复议局等工作职能。今年以来,普陀区分别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区,被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2018年度法治县(市、区)示范单位”;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命名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我局被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获省厅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集体嘉奖。
一、注重实效,以更高的站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按照“一统筹三职能”的工作定位,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率先在四个县区成立全面依法治区秘书科,推动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
(一)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全面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定并提请区政府发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实现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0%覆盖,今年以来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44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实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100%全覆盖。有序推进政府合同管理,对45家单位的9540余件政府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模式,有效避免政府合同的潜在性风险,获区领导充分肯定。
(二)依法执政全面加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复议听证室,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办结9件;坚持争议化解优先原则,全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撤回率20%。加大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力度,参与区政府在人力社保、拆违等重点领域的协调会15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年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90余条,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合同审查等活动50余次,助推了政府依法执政。
(三)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依托“法律十进”工程,不断丰富“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形式,结合创城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30次,法治讲座20余场。普陀区普法讲师团荣获全市优秀宣讲团队的称号。聚焦重点对象深化学法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继续实施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计划,组织形式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学法活动,开展融入渔民生活的休渔期普法专项行动,创新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针对性法治宣传,积极打造“法治军营”等特色普法品牌。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今年完成14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评工作,申报2个省级和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新增1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11个,市级27个;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12家。“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100%,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突出品牌,以更实的作风稳步推进平安普陀建设
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工作理念,以人民调解为基石,通过五调联动,三调合一,推进“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普陀模式”,助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品牌建设。
(一)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今年重点在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增强调解力量,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打造“等级调解人才库”,目前全区940名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大调解平台,3家行业性调解组织进驻浙江法网,有效推进“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培育推广基层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室2家,重特大矛盾纠纷调处率、满意率均达100%。联合涉海相关单位,以推动涉海人员服务管理、涉海纠纷预防化解为目标,实现在7个涉海镇(街道)、管委会的人民调解船全覆盖,打造市级人民调解船15艘。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85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28件(涉及死亡纠纷67件),调解成功率99.67%。区政府每年核拨40万元专款用于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薪酬待遇发放。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已有47名律师参与调解340件,成功269件,成功率79.1%(位于全省前列),案件标的额350万元,提高了律师参与调解的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法律援助实现便民化。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一个体系解决”的运行模式,创新服务方法,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跑一地”;全力助推“无欠薪普陀”品牌创建,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全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76件,努力让社会弱势群体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落实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0件(自办案件339件),其中刑事案件415件(认罪认罚188起),民事案件105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0万余元,群众满意率100%,连续11年保持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
(三)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8人,解矫138人,目前在册222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案件160件,变更居住地6人,给予警告处分25人次,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严重再犯罪情况,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及以下,圆满完成了特殊敏感时期尤其是国庆70周年的社区矫正维稳安保任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区987名刑释人员的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100%。积极推进“智慧司法”工作,建成区指挥中心,实现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覆盖,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监地协作,全年开展远程视频会见4批次,为服刑家属降低探监成本和便利的同时,增强了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动力。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工作,我区共解矫符合特赦调解的社区矫正对象15名。常态化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尤其重点研究并明确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的具体要求,经整治、帮扶、引导,原98名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入矫的矫正对象全部实现转产转业,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普陀做法。为贯彻落实省、市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主动加强部门间衔接协调,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率先在全市落实社工文件精神。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完善整体实施方案和线索排摸方案,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排摸、监管、教育、转化、深挖等5项工作,先后排查重点人员156人次、涉枪涉爆人员3人次,全部纳入重点人员管理等级,逐一落实针对性监管教育措施。目前原罪类型为“9+3”的服刑人员36名,均未被法院定性为涉黑恶案。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配备党建指导员,实现全区律所党建引领机制;建立律所代理涉黑恶案件承诺制,引导律所规范执业行为;在组织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对律所落实收案审批、集体讨论、结案审查等制度进行核查,落实整改。目前我区共有32名律师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9件(已办结11件),审查指导涉黑恶案件报备139份,其中2起涉嫌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派员旁听制度,加强律所庭审现场指导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已派员旁听涉黑恶案件审理8次。
三、围绕中心,以更足的干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理念,依托“双月十日”公共法律集中服务活动品牌,回应“民有所呼”,深化“三服务”活动,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积极助力打造“无证明区”。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由我局牵头共梳理出各部门、各镇(街道、管委会)证明事项277项,并逐项研究并提出清理意见,共取消182项,保留95项,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程围绕营商环境开展法律惠企活动。精选23名资深律师组成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通过企业家座谈会、“一对一”法律体检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等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展骨干律师“法律健康门诊”活动,提供“法律讲堂”“企业家沙龙”等无偿法律服务,随时接受企业“急诊”。全年走访企业123家次,覆盖面达90%,送法进企频率同比去年增加20%。出台《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意见和建议,全区有近50%的规上企业已聘请法律顾问并建立健全制度,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索赔诉讼105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三)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托律师会客厅、法律顾问进网格等服务平台,由社区顾问律师坐诊“家门口”,现场为群众解答涉及“套路贷”、民事诉讼、民间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实际法律问题,增加线下法律服务进村(居)的频次比例和实效性。依托“双月十日”公共法律集中服务活动品牌,社区顾问律师深入基层一线提供全覆盖、零距离、无障碍的专项法律服务;参与村(社区)制度建设,协助调处因体制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10件。全年共为村(社区)提供土地交付、承包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意见120余条次,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合法性审查250件,为乡村自治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四)全线扩大法律服务基层覆盖面。针对普陀行政地域分散、行业特点明显等问题,在全区7个镇(街道)全覆盖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今年新增1个总商会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区已建立了5个特色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村社“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塔群、“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即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搭建司法行政、律师与基层干部法律信息联通桥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发送法治资讯、以案释法1500余篇,线上法律“问诊”1200余人次。
四、强化责任担当,展现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从政纪律。积极支持和配合区人大调研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区审计组对局党组“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五年工作的巡察巡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重点风险岗位的廉政执法监督,及时运用诫勉谈话、打招呼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苗头性问题。探索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实现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在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收到律师投诉举报2起,其中1起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起移交市局立案处理。科学优化局机关党支部设置,完成局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优选配齐支部支委成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双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党员干部学有成效,切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完成干部挂职选派工作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派出7名骨干力量参与全省行政系统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围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各业务线,开展全区“岗位大练兵”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