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关于推进健康普陀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舟山市普陀区关于推进健康普陀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舟山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普陀2030”行动纲要》,现就推进健康普陀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健康生活,促进健康资源科学、均衡、合理分布,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公平持续改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于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基本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健康普陀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二、行动任务
(一)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使维护和增进健康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内在需求和共同行动,普及公众掌握预防疾病、科学就医、身心健康、自我评估、应急自救互救、残疾预防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实现健康教育“全媒体”覆盖,发挥社会团体和组织作用,推动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在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营养膳食指导。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营养健康科普知识,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推动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3.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推广体育健身项目。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加强“体医融合、残健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拓展残疾人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卫健局)
4.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学校和重点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加强无烟单位创建,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创建无烟机关。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开展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烟草专卖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促进。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产业和交通为重点领域,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精细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海洋渔业局)
7.美丽海岛打造行动。全面实施海岛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打造美丽山水、美丽城乡、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田园、美丽海岛。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深化“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等)
8.健康城镇建设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减少病媒疾病危害,协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健康村镇、健康海岛建设。推进健康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9.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原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地区,城区公共水厂全部实现深度处理工艺。加强城区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运维信息化建设,2022年前实现供水智能化管理。构建以城区供水区域网为主、镇供水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到2030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加大供水水质监管力度,完善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市自来水公司普陀营业所)
10.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全面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以上。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强对线上线下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交易、保健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11.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加大主要农产品抽检力度,稳步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12.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高风险药品飞行检查力度。构建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字监管体系,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不良事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强化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广告监督管理,加大虚假信息打击查处力度。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无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卫健局)
13.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施路长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道路交通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深入实施“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普陀交警大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4.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持续巩固母婴安全制度。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覆盖面。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发育监测和筛查,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倡导母乳喂养,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持续做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和“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15.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强化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妇联)
16.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积极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强化法律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防范职业性尘肺病和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总工会)
17.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启动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康复医院、护理站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实施老年心理关爱项目。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人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红十字会)
(四)防控重大疾病。
18.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体系,完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策略和规范,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倡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规范分级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开展血脂异常患者社区管理。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高危人群,监测肥胖、吸烟、缺乏体力活动和不健康饮食习惯等健康危险因素水平。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配备。(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红十字会)
19.癌症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培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理念、树立癌症早防早治的科学思想。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降低癌症患病风险。完善对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营养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全面落实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开展肿瘤全周期监测。建设一批恶性肿瘤等相关疾病领域的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推广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完善大病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
20.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推行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建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管理随访体系,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掌握基础资料和变化趋势,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加强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人员培训和相关诊治设备药物配备。(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红十字会)
21.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的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对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指导,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工作,对糖尿病高危人群实施危险因素针对性干预,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2.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于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健全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加强相应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预防接种信息化体系。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报告体系,加强传染病监测、疫情研判和预警,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特殊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等。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强化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有效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提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控制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口岸办)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2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融入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加强区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推动医共体按照“一体两层级、三医四机制、五中心六统一”要求,持续实施“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全面实行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式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精准引入高端医疗尤其是高端专科医疗机构。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大力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24.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注重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推动中医药研究开发和临床应用。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中医预防保健必要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技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5.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深化电子健康卡和电子社保卡(医保卡)“两卡融合、一网通办”,推进智慧医疗服务,健康医保卡应用的人群覆盖率达到20%以上。加快整合人脸识别就诊、无感支付、5G远程医疗和影像检查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加快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26.健康保障惠民行动。加大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或慢性病保障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服务,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规定病种药品开通医保刷卡支付。推进省内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医疗明细数据、电子发票向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汇集,实现零星费用报销“网上办”“零跑腿”。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银保监组)
(六)发展健康产业。
27.大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聚焦细胞技术、高端医美、生物医疗、医疗器械、养老康复、特色中医药六大产业方向,构建“医、药、械、养、健、食”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体系。全方位布局细胞技术、互联网+健康、精准医疗、智能健康等一批大健康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大力开展特色医疗服务,建设康养联合体、健康度假中心,发展医养、医健、医美等综合性健康服务,保障标志性生命健康项目有效落地。积极发掘普陀地方文化,弘扬海岛特色健康文化,结合健康和旅游两大板块,将健康与我区海岛文体赛事、海岛特色旅游紧密结合,力争每年在1-2个项目上有所突破。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培育社会办医品牌。(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自贸中心、区市场监管分局)
(七)健康融万策。
28.健康影响评价行动。积极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出台(建设)前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加强宣传,使各地各部门及公众充分认识到健康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制订完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试评价评估工作,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健康普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健康普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下设专家咨询组和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深化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相关财政、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普陀行动贯彻落实,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有序推进。
(二)动员社会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普陀行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学校、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成立健康普陀行动相关基金。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参与健康促进和科普工作。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健全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加大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创新人才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以及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四)改进监测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做好健康普陀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年度监测和评估工作,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把健康普陀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坚持科学考核、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加强健康普陀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普陀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关爱生命、崇尚健康”成为新追求、新风尚。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健康医疗广告和健康科普信息的审核、监管,规范和更好推进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科普。弘扬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支持健康普陀行动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
附件:推进健康普陀行动的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