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142589 公开日期 2020-02-24
发布机构 东极镇政府 文号 东政办〔2020〕1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舟山市普陀区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提倡群众生育二孩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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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极镇


东极村:

现将《舟山市普陀区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提倡群众生育二孩的实施办法(暂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舟山市普陀区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提倡群众生育二孩的实施办法(暂行)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未来发展、尊重人口发展规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进一步落实好这项利国利民之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 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1 号)以及《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舟委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深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普陀”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育龄群众生育二孩意愿明显增强,低生育水平适度提高;养育成本持续下降,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逐步上升;人口均衡发展持续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基本建立。

三、主要措施

(一)鼓励用人单位延长产假。严格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关于产假和护理假的规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的产后假期延长至八个月(含法定的产假);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允许产后假期延长至一年。在产假延长期内,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固定工作时长的前提下,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允许怀孕期和幼儿小于2岁的女职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女性更好地生养子女提供便利。

(三)落实高龄孕产妇特殊补助项目。在享受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预产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且在我市保健建册的普陀区户籍孕产妇,给予母婴健康保险和高龄孕产妇特殊补助检查:母婴健康保险投保资金每人200元;免费享有4次孕期超声筛查;免费享有1次产前会诊超声诊断;0—3岁子女可免费享有3次儿童发育筛查,1次自闭症筛查项目。

(四)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补助项目。对符合生育政策且在市内做唐氏及神经管畸形血清学筛查的普陀区户籍孕妇,实行免费筛查;对符合生育政策有羊水穿刺指征且在市内做羊水穿刺的普陀区户籍孕妇,实行免费产前诊断;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本区且符合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实行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本区且符合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实行免费听力筛查。以上四项所需资金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155元/人、2773/人、268元/人、45/人,且资金全部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五)加快3周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建设。把0—3周岁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布局,由区卫健局牵头,教育、妇联部门协助起草《普陀区3周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和培育托育机构发展。允许有条件的海岛渔农村地区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规划、新建的幼儿园要预留托育服务功能和场所。区财政要增加托育教育资金项目,加大补助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用闲置的国有房产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六)部分减免二孩幼儿入园保教费。政策内出生的第二个及以上孩子,且户籍申报在我区的,在本辖区幼儿园内就读的,每学年减免2000元保教费,减免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七)支持二孩家庭改善居住环境。政策内生育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支持优先分配。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普陀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的,银行按约定,比照优质客户享受房贷利率下浮优惠政策。

(八)完善支持家庭发展政策。构建支持按政策生育的服务体系,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积极推动“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全面推行生育服务“最多跑一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研究完善生育保障、住房、税收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家庭发展政策,增强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为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提供支持。经常性组织家庭教育培训,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信息和服务,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区级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全面两孩配套政策与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在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将全面两孩配套政策补助经费足额纳入预算,确保配套政策能够落实。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全面两孩配套服务措施顺利开展。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提倡群众生育二孩措施,引导育龄夫妇按政策、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支持政策落实和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还要做好工作实施的监测评估,动态跟踪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全面两孩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卫健局要强化督办指导,将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年度健康普陀考评内容。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2月3日起施行,暂行3年。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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