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2-2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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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海洋与渔业局

 

一、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渔业发展规划、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渔业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渔业生产许可制度,指导全区水产捕捞、养殖、远洋渔业、新兴渔业产业发展等工作。指导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渔业产业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参与水产品品牌培育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渔港、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渔业示范区的规划并组织建设。负责捕捞渔船生产成本补助工作。承担区远洋渔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和海洋牧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与评估。

4.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海洋渔业资源环境调查与监测。组织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和监督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等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

5.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指导行业技术人才教育培养、水产技术研究推广及渔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与推广。

6.负责渔业外事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渔船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海上渔船事故抢险救助、水产种苗及渔业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平安渔场”建设工作和防灾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渔业海事纠纷案件。负责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干部、渔民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以及渔业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沈家门渔港桥隧和沈家门港港区舢板安全监管。

8.组织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渔业执法、海洋监察,以及航政、滩涂围垦、海域内文物保护、海域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无居民海岛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立健全与公安、海事、海警等单位紧密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深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9.负责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制定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功能区划。组织建设海洋特别保护区管护、监测、科研等设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利用和权益维护的各项活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下属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和舟山市普陀区渔业技术培训中心。

二、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收支总预算8265.04万元。

(二)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收入预算8265.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49.51万元,占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5.53万元,占5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支出预算8265.0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80.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307.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42.84万元,占40.45%;日常公用支出363.68万元,占4.4%;项目支出4558.52万元,占55.1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15.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15.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37.6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3400.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1.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5.5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9190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执行数增加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的拨款90839.4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37.61万元,占3.2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79万元,占6.64%;卫生健康(类)支出83.83万元,占1.9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3400.97万元,占80.6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13.33万元,占7.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137.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186.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6.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288.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项)1603.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公务出行费用、事业公务出行费用、海洋管理业务经费、沈家门港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3.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63.6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4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70万元,增长12.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因公出国(境)计划未细化到各部门,待出国(境)批次确定后再由财政分配到各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16%。主要用于接待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数安排,且上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3.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数安排,且上年执行数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774万元,减少7.3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1.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汇总)保障性项目和发展性项目67.08%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如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区级专项资金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区本级专项项目预算资金。

3.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费用。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费用。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费用。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费用。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项):指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费用。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公务出行费用、事业公务出行费用、海洋管理业务经费等项目的费用。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2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指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方面的费用。

 

附件:1.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

2.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3.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4.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5.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6.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

7.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

8.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xls

9. 2020年舟山市普陀区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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