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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陀区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发布日期:2020-02-03 信息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普陀区加快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出台落实各项扶民惠民政策,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的平稳发展。

一、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普陀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196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9545元,增长8.7%;人均经营净收入9203元,增长7.0%;人均财产净收入2374元,增长9.0%;人均转移净收入11074元,增长10.3%。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28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5355元,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8369元,增长5.1%;人均财产净收入2549元,增长9.3%;人均转移净收入13855元,增长10.1%。

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10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0元,增长7.9%;人均经营净收入10871元,增长10.3%;人均财产净收入2025元,增长8.1%;人均转移净收入5504元,增长9.2%。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对收入的贡献最大。由于新区、自贸区建设、招商引资的加速推进,入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就业率和工资水平稳步提升,工资性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545元,同比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6.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9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成为城乡居民增收的稳压器。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203元,同比增长7.0%,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

(三)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理财多样化拓宽财产净收入增收渠道,随着金融理财平台的增加以及利率上浮,城乡居民闲余资金投资渠道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上涨。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374元,同比增长9.0%,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

(四)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转移净收入两位数增长,是居民增收的第二大来源。2016年开始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074元,同比增长10.3%,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24.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的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行政企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土农民与年老渔民养老保障等标准全面提高和人数增加。

三、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建议

(一)稳步提升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仍是普陀区城乡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因此在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再就业,安置更多待业人员就业,增加城乡居民工资,促进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中心,加快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扶植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企业创新梯队,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创新型企业群体。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融资。

(三)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更多地推出一些适合没有任何金融投资经验的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为他们提供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的投资品种,使拥有财产的居民不管其财产的多少,都有机会通过财产运营获取财产性收入。

(四)完善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迅速得到落实,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有效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各类专项扶贫政策,完善养老保险、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助推困难人群增收,提升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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