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我局深切认识到党中央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进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2019年10月11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2019年10月11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7年7月12日,我局购置了2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逐步应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2019年10月9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小组,以分管领导张健为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邱俊雄、法规科科长徐革忠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实施案审制度以来,切实有效地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提升法治能力,积极推行“问题导向式”培训
以“培训+实践”的方式,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培训内容上由“普及式”向“层次式”转变,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推行“问题导向式”培训方式,把获得培训、学习机会视为对干部的奖励,积极组织基层一线的干部参加市局、区政府和属地镇街道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建立“以考促学”的考核制度,形成干部培训和干部使用紧密挂钩并良性循环,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今年,我局共有15位中层以上干部和“法律智库”成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赴浙江大学5天的脱产培训,共有7位青年公职人员参加了全市学法用法三年轮训,2名同志分批次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法制培训。市局启动“视频大讲堂”活动,分局采用视频分会场的形式,邀请了各个业务科室、国土所的负责人及成员围绕本科室常规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培训,既契合实际工作,又能让系统内干部职工串联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政策知识,切实提升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能力。同时,我局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共有10名行政及参公编制公职人员参加了本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90%。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围绕主题,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及普陀区工作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读本、摆放图版展览、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互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结合国土工作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宅基地审批、不动产登记、土地执法监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耐心答疑解惑。今年针对全国土地法改革,我局采购了两百余本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释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干部职工业务储备。同时在“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了一场灯谜猜谜擂台活动,竞猜灯谜8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还进行150余人参加的徒步健身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公益短信提醒人数约3.5万余人。同时还通过网络平台现场直播徒步健身活动和自然资源规划知识大家猜活动,总计直播达3小时。全年用于宣传经费达10万余元。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基层。
四、深化民主评议,推动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
强化服务理念,深化民主评议,加强系统内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和规范化国土所创建活动,持续聘请人大、政协、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坚持开展第三方民主测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本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我局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合理划分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法务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制度,促进政务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涉及疑难重大决策事项的,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方式,集体讨论协商确定,进一步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
五、持续案卷评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持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检查执法主体、处罚程序、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格式、档案装订等工作,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2019年1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案卷总数10080宗,其中采矿权许可(含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设立、变更和延续审批)项目共1宗,用地土地预审共16宗、用地报批9宗、土地整治2宗、土地征收38宗;规划选址意见书10宗;开发利用招拍挂15宗;行政处罚3件;不动产登记9989宗。收到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9件,仲裁1件。无行政执法监督中被政府监察、法制等监督部门纠错的案件。通过自查,我局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处罚事实清楚、处罚依据确凿、处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和办案流程规范。保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
六、强化以案释法,提升化解行政纠纷能力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应对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法制报告”等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受理、审查、送达、告知、听证、限期办结、失职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主动解决日常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针对复议、诉讼量较为集中的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等案件,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监察大队和涉及的国土所等科室(所)重点研究,多次会审核实,在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登记业务,公开处罚结果,优化履职流程,提升法治水平。
2020年度,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年度中心任务,持续推进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围绕群众关注的涉土涉矿问题进行探讨,形成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以法治引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章立制,真抓实效,实行工作制度标准化,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化,法律知识考核数量化,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水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