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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0-113041 公开日期 2020-03-1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10 09:58 浏览次数:

2019年,普陀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法治舟山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做深走实“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普陀区以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五最”县区为目标,首创“我来办”金牌专员服务模式等创新性做法,通过狠抓“一件事”、深化“一窗办”、推行“一证办”等举措,加快推进改革落地。2019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239997件,办结238547件,当场办结率和到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二)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出台《2019年舟山市普陀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区属各单位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2019年共对商标侵权案件立案6起,罚没款9.04万元。继续巩固完善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2019年共梳理全区行政机关证明事项277项,其中保留95项,取消182项,企业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做好政务公开, 落实各部门双公示信息应示尽示,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托省、市两级信用平台,归集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政务信用信息。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公务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和查处力度。

(四)着力破解企业法治难题。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目标,精选23名资深律师组成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通过企业家座谈会、集中设摊咨询、“一对一”法律体检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展骨干律师“法律健康门诊”活动,提供“法律讲堂”“企业家沙龙”等无偿法律服务,随时接受企业“急诊”。出台《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立足顾问企业,查找企业股权收购、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风险,提高顾问单位依法经营和防御法律风险能力。

二、完善决策程序,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严格政府决策程序。发布《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编制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开展政府合同全面清理工作,共对45家区属单位的9540余件政府合同进行全面清理。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制作《合法性审核要素表》。印发《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舟山市普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管理。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2019年,普陀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共制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均经合法性审核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公布后报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区属单位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均经备案审查。

(三)严把政府合同的法律意见关。2019年,共审查《普陀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合作协议书》《新材料船舶中心协议》《超高压水射流绿色智能修船装备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普陀双山国际疗养旅游度假岛项目投资协议》等30余件区政府合同(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政府法律顾问继续保持全覆盖。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共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合同审查等活动50余次,有效助推了依法行政。

三、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印发普陀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对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予以细化,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至2019年底,区级执法单位已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机制,实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落实“互联网+监管”的执法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2019年我区平台入库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培训率100%。全区共设置抽查任务353个,掌上执法实施检查7046户次,掌上执法实施检查率94.78%。

(二)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自查的基础上于10月中旬开展了全区案卷集中评查,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市监分局、区卫健局、区海洋和渔业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骨干并邀请区检察院和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随机抽取的7个行政执法领域(公安、市场监管、卫生、海洋渔业、综合执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的61份案卷进行评查,共评选出优秀案卷5件,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

四、多措并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集中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局实体化运作,实行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窗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复议听证室,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每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举证工作,积极推进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积极回应司法建议。2019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0件,以区级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9件,案件数量与2018年基本持平,所有诉讼案件均及时做好各项应诉工作。2019年度以区政府为被告诉讼案件无一败诉。此外区级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及区政府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绝大部分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无延长,复议案件调撤率保持在18%左右。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推进。秉持“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新型理念,形成漏斗效应,对受理的矛盾纠纷优先引导调解,调解不成再引导仲裁或诉讼。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行政争议调解以及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律师参与调解纳入中心工作,实现行政、司法和人民调解 “三调合一”。启动“ODR在线解纷”平台,推进矛盾纠纷“线上调、掌中办”,建立完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矛盾化解不出岛。2019年,区综合治理社会服务中心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累计8.3万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5件),96.5%的纠纷实现“最多跑一次”,调处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100%。区综合治理社会服务中心打造成全省社会治理创新样板,“普陀模式”作为县域解纷模式样板在全省推广。

五、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法治基础

(一)健全法治政府督考机制。机构改革完成,及时调整普陀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印发《2019 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制定各镇、街道及区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赋分办法,并纳入到全区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化普陀区人大、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今年邀请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解读,效果较好;组织600余名省市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浙江群岛新区干部学习在线”等平台法律考试,合格率100%;通过法律考试、法律培训、以案释法等活动,逐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建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依托“法律十进”工程,不断丰富“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形式,结合创城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30次,法治讲座60余场;组织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场次51人;换领行政执法证件209本,确保证件有效接续。启动第三期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轮训,430名学员均合格结业;组织区属各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市区两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普陀区将继续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任务,凝心聚力、补齐短板,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健全决策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奋力书写好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新答卷,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政府及工作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

二是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推动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提升、扩容和标准化。打造“无证明”城市,取消证明材料100项以上。以“绣花功夫”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三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实现“有件比备、有备比审、有错必纠”。

四是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实施行政垄断问责机制,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全面运行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六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联动、执法配合、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

七是全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压实工作责任,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推动行政争议府院联动调解机制有效运行,提高政府部门和镇(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力打造全省行政诉讼败诉率最低、行政复议调撤率最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最快的“三最城市”品牌,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八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为契机,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以浓厚的学法氛围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引领更高层次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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