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裕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3-03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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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舟山市裕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处罚日期 | 2020年2月8日 |
违法事实 | 2019年11月8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展茅鱿鱼市场五路1号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从事水产品加工。经调查,新建的油炸车间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处罚依据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该公司立即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执行情况 | 该公司已缴纳罚款。 |
决定作出机关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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