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0-142557 公开日期 2020-04-2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0〕18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景区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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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景区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普陀区景区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大花园”建设部署和“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工作要求,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现就我区景区镇(街道、管委会)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全域旅游为发展主线,以推进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为原则,融合“美丽城镇”、“省级大花园”建设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区域实际,整合生态自然资源、海洋民俗文化资源,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以核心辐射、有机串联的方式,努力推动景区镇整体肌理协调,体现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产业美、治理美,凸显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人文特色,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镇景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空间。

二、创建目标

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镇/街道/管委会为景区镇创建单位,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核定范围为景区镇创建范围,争取到2020年底,创成3A级景区镇(街道、管委会)4个以上。到2022年底累计创成A级景区镇(街道、管委会)6个,其中4A级以上景区镇(街道、管委会)1-2个。

三、创建任务

(一)打好环境基础,提升景观风貌

科学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绿化覆盖率,保持水域整洁,在充分展现乡野氛围的同时,最大化实现自然景观与城镇风貌的协调性。有效保护文物古迹,整合古迹资源打造品质景观。有力管控建筑风貌,实现新旧建筑风格协调,建筑与景观相互融合,塑造美丽天际线。多举措提升街巷道路“颜值”,沿街立面有美化,景观小品有特色,商业氛围较和谐,充分展现地域文化。以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园区、美丽商铺、美丽田园等“美丽系列”工作为引擎,有效提升区域整体景观风貌。

(二)完善设施配套,优化服务品质

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提升景区、景区村通达性、便捷性、舒适性,合理布局停车场(位),配建停车设施,推动绿色交通,完善游览路线,加强主要游览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的互联互通。规范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设置合规、醒目、美观的导览图及标识标牌。打造品质厕所、开拓游憩空间、强化游客服务中心功能,健全服务咨询平台,实现景区、街区等游客集中场所WIFI全覆盖。

(三)丰富产品供给,加快业态延伸

深入挖掘融合业态,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工业旅游等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和产业融合产品。建设好文化礼堂、地方史志、非遗馆藏等项目,常态化开放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突出的相关文化场馆,充分利用古建筑、名人故居、闲置民房等资源为载体,发展融合旅游业态。发展特色节庆、赛事、演艺、民俗风情等体验性、参与性项目。发展环境优美整洁、产品服务多样的露天餐饮、酒吧、茶吧、主题餐厅等形式各异的餐饮业态。培育镇区酒店、农家乐、营地等多种住宿业态。开发一批本土特色、立意新颖的文创产品、品牌村礼。

(四)健全管理体系,实现主客共享

明确景区镇建设运营主体,建立系统化协调与管理机制,完善资金、人才、土地等相关政策保障,合理利用闲置房屋,盘活用活有限土地,利用闲置农房进行公建服务配套建设,引进市场化运营机制,准确定位镇区主题形象。健全旅游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气象灾害防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语,防护设施,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有序。倡导文明乡风、文明旅游,加快推进景区村建设,加快农民增收致富,让景区镇成为主客共享的美好空间。

四、实施步骤

根据各镇(街道)、管委会创建工作实际和《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将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为:

(一)创建基础阶段:1月-4月

该阶段是创建工作的前期排摸和筹备阶段。各创建主体对照细则,对资源环境、产品业态、设施服务、管理安全等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形成工作计划。

(二)创建培育阶段:5月-9月

该阶段是整个创建工作集中整改和提升阶段。区文广旅体局在此期间对照标准及细则,对创建培育阶段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景区镇(街道、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全力建设环境景观优美、公共设施完备、旅游业态丰富、管理体系完善,体现主客共享的宜居、宜业、宜游区域。完成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做好评定验收准备工作。

(三)申报评定阶段:10月-11月

该阶段是整个创建工作的申报评定阶段,景区镇的评定,严格按照“自检—申报—评定—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各镇(街道)、管委会对照《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经自检达标后,向区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进行初评。区文广旅体局对照标准开展现场检查,初评达标后,向上级部门上报。创建主体根据最终评定意见,进行整改、完善提升,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管委会成立A级景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创建主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建主体和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信息畅通,快速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为保障创建工作推进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各创建单位每月及时报送创建推进情况,督查组对推进不顺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将创建工作的落实和开展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年终考核体系,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1.普陀区景区镇(街道、管委会)创建计划

2. 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建设指南、实施细则及评定办法(修订版)

普陀区景区镇(街道、管委会)创建计划

创建等级

创建任务

2020

2021

2022

3A

桃花镇



虾峙镇



东极镇



展茅街道



蚂蚁岛管委会



白沙岛管委会



4A


桃花镇



东极镇



蚂蚁岛管委会



白沙岛管委会




虾峙镇



展茅街道


附件:舟普政办〔2020〕18号.pdf附件二:20200306浙江省景区镇(乡、街道)创建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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