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06K/2020-143027 公开日期 2020-06-1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文号 舟普农〔2020〕64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建立“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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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舟普农〔2020〕64号


关于建立“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广和提升“东海渔嫂”品牌,依据舟山市普陀区深化“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现将建立“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的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探索具有普陀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推广和提升“东海渔嫂”品牌,建设和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普陀建设迈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管委会)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幸福普陀建设的目标要求,做好“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洁美员从改善街容市貌、乡容村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方面开展工作。1.帮助居住地周边开展环境清理、道路清扫、文明劝导等工作;2.保持公共场所设施完好、公共绿化清洁美观,发现并及时制止乱贴乱画、肆意践踏等破坏行为;3.帮助开展垃圾分类实施工作,及时制止垃圾乱堆乱放行为;4.对居住地周边生活环境状况进行巡查监督,对违法违规现象及时进行劝导、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东海渔嫂洁美员”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建立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每个镇(街道、管委会)要成立一支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的“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另六横镇和展茅街道要各设置1个可供全区借鉴的洁美员工作站。

(二)加强培育扶持。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完善队伍培植、能力培养、典型培育等机制,加强对“东海渔嫂洁美员”进行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职责,使其了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确保“东海渔嫂洁美员”队伍健康发展。要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洁美员队伍工作,进一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东海渔嫂洁美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典型宣传和专题推介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群众对“东海渔嫂洁美员”的认同感和知晓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加强考核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东海渔嫂洁美员”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纳入舟山市基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依托全区建立的“东海渔嫂”管理APP,加强对“东海渔嫂洁美员”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内容列入平安考核范围。

6月15日前,请各镇(街道、管委会)上报普陀区“东海渔嫂洁美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每周三前上报工作进度表(附件2)。此外,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及时总结洁美员队伍工作做法,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市指导中心将及时整理汇编后以《工作动态》形式报市领导参阅,并以电子版形式刊发。各地工作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每月统计通报一次,并报市领导。


附件:1.普陀区“东海渔嫂洁美员”情况统计表普陀区“东海渔嫂洁美员”情况统计表.doc

2.普陀区“东海渔嫂洁美员”工作进度表普陀区“东海渔嫂洁美员”工作进度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王翔;联系方式:1375803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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