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15G/2020-141449 公开日期 2020-04-29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假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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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镇(街道)、管委会文化旅游相关部门,各涉旅企业:

“五一” 假期即将来临。今年的“五一”假日延长,又面对疫情影响,人流、车流、客流预测预判难度上升,对假日旅游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出更大挑战。确保“五一”假日旅游市场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目标,现就做好“五一”假日旅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各部门、各涉旅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准施策,有效落实。要加强对客运车船、景区(点)、星级(品质)饭店、民宿、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确保安全各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带队参加一线督查,落实监管人员,完善应急预案,制订安全措施,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为旅客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全面落实假日旅游安全措施。各部门、各涉旅企业要根据“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风险研判,摸清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要落实疫情防控,加强人员健康码管理,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和人流控制等工作,全力防范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五一假日前后,针对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景区(点)要加强对重点危险路段、游步道、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设施及涉海游乐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警示,落实落细防控措施,要制定落实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救援设备和救护人员管理,确保设备设施良好,人员在岗在位。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限量开放、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不发生人员聚焦、拥堵现象全面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要配备卫生防疫员,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室内场馆型景区暂不开放。

2、旅行社要加强旅游包车管理,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加强对司乘人员和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防止因麻痹疏忽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做好旅游安全的提示、培训、引导等工作,严禁组织带领团队搭乘非法营运的无证休闲船艇或超载的休闲渔船开展海上休闲娱乐活动。

3、星级(品质)饭店、民宿要加强对客房、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电器设备和消防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切实落实饮食卫生相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拉开桌椅间距,推行公勺公筷,做好疫情防控,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切实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景区(点)、星级(品质)饭店等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旅行社团队游客吃、住、行全方位的安全跟踪监督管理,及时受理投诉举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景区(点)特种设备及海上游乐项目安全管理,星级(品质)饭店消防安全及特种设备维保,旅行社包车,小型休闲船艇载客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非经营性沙滩的安全管控,严禁游客下海游泳。加强旅游市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文明行为的劝导,打造整洁干净、秩序井然的景区(点)环境。

四、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示。要树立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第一时间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常识、疫情防控指南等信息。发放《普陀区海岛旅游安全手册》,向入住星级(品质)饭店和民宿的游客做好旅游安全和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依托全域旅游数据中心平台,对各景区、各交通集散中心的游客量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测数据及时发布,引导游客合理安排行程。

五、完善各项防汛措施。目前正处汛期,各部门要指导景区(点)、星级(品质)饭店、民宿、旅行社做好防汛安全措施,要提高防暴雨能力。各涉旅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旅行社要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灾情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动态信息,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各景区(点)要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巡查工作,做好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六、落实节假日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上报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在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不得故意迟报、漏报或瞒报。各镇(街道)、管委会文化旅游相关部门、各涉旅企业按假日值班要求做好每日旅游安全情况和旅游统计数据的上报,联系电话(传真):3022022。

 

附件: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值班表

 

 

     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2020年“五一”假日旅游值班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值班电话:                  值班传真:                   

日期

带班领导

手机号码

值班人员

手机号码

5月1日








5月2日








5月3日








5月4日








5月5日








备注:请各部门于4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钉钉):俞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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