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260/2020-141163 公开日期 2020-02-1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普司字〔2020〕6号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成立普陀区司法局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服务律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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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律所、相关科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舟普政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积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经研究,决定成立普陀区司法局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海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佳琳  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组  员:郑  成  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  华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管理工作科)

林芷伊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管理工作科)

徐舟波  浙江星岛律师事务所

吴志康  浙江明达律师事务所

马国海  浙江民鸿律师事务所

俞宏波  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

郭行舟  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

陈  文  浙江恒顺律师事务所

毛中巨  北京上泽广霁(舟山)律师事务所

林海伟  浙江晓纬律师事务所

周良玉  浙江畅洲律师事务所

陈松尧  浙江松臻律师事务所

陈松来  浙江松立律师事务所

李雄凯  浙江长路律师事务所

张  宁  浙江宁久律师事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律师团队及相关工作;王佳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防控和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挥8718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合同履行、劳资纠纷等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在防控疫情期间能知法尊法守法。同时,由专人负责24小时在线答复法律相关问题。

(二)解答企业疫情期间的相关法律问题。针对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可能涉及的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

(三)进行针对性法律服务。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大背景,充分发挥顾问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和村(社区)识别法律风险,及时了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提供专业解答和专项法律服务。

附件:普陀区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1日

普陀区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

普陀区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律师团队成员主要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抽调的党员、骨干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联系方式

1

郑  成

区法律援助中心

0580-3067110

15957066711

2

林芷伊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律师管理工作科)

0580-3067136

13967235180

3

徐舟波

浙江星岛律师事务所

13706807919

4

吴志康

浙江明达律师事务所

13506802231

5

马国海

浙江民鸿律师事务所

13506802277

6

俞宏波

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

律师事务所

13355804228

7

马  狄

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

律师事务所

13867201003

8

郭行舟

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

13306803890

9

周良玉

浙江畅洲律师事务所

13506807118

10

林海伟

浙江晓纬律师事务所

13506808040

11

陈松尧

浙江松臻律师事务所

13967200870

12

张  宁

浙江宁久律师事务所

1370680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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