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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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代区长  徐炜波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

常务副区长  张海斌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统筹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城西开发建设工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国家安全、司法、国有资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外事、口岸、对外开放、打击走私、海防、台湾事务、人民武装、机关事务、对口支援、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外事办(区港澳办)、区口岸办)、区咨询委、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审招办、沈家门特色小镇建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区政策研究中心、区委国安办、区台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普陀区委党校、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人武部、驻普陀部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侨联。

联系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

党组成员  王海涛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数字城市、住房改革、人民防空、文明城市创建、水务、电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旧城改造中心、鲁家峙岛开发建设指挥部、区城投集团。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东港集团、普陀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自来水营业所、普陀供电分局、蓝焰普陀燃气公司。

副区长  张宏华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联系区交警大队。

副区长  杨海滨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海洋与渔业、渔港建设与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气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海洋行政执法局、中街山列岛保护区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供销社、普陀远洋公司。

联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气象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

副区长  李莉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保、金融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自贸中心、区金融办、普陀医院。

联系区人民银行、区银保监组、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副区长  张勇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开发区建设、港航物流、国际海事服务、邮政、通讯、港口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普陀北部(钓梁三期)工程指挥部、区交投集团、海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港航分中心、沈家门海事处、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园区(浙台经贸区产业园)、区工商联、区科协、区邮政公司、普陀盐业公司、普陀电信公司、普陀移动公司、普陀联通公司、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

副区长  乐舟龙

负责商务、经济合作与招商引资(浙商回归)、市场监督管理、粮食、“菜篮子”工程、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档案馆(史志研究室)、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区民宗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贸促会、区烟草专卖局、商贸普陀分公司。

副区长  钱善凤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协助工业口做好数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分管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文联、区社科联、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舟山广播电视大学)、普陀华数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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