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周密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1-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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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1年3月22日晚上7时20分许,普陀大干龙湾小区附近海域发现有人落水,舟山市红十字水(海)上应急救援队队长周密赶到现场后,立即换上救援装备,独自下海施救,最终成功救起落水人员。

周密同志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的行为,跳入海水救人,体现了社会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幸福普陀”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区政府决定,给予周密记个人嘉奖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舟普政发〔202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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