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舟山市普陀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舟山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政府审批核准重大消防项目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成效。
1.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消防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各级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和“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重要内容,逐年落实会商研究、督查考核、通报问责等工作机制。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本部门消防工作制度和火灾防控措施,实现消防工作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的贯通协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
2.社会火灾防控治理成效显著。紧盯重点对象、高危领域、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先后针对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屋、沿街店铺、小微企业等开展消防专项整治,督促整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2家,累计检查单位8280家,整改火灾隐患11640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35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384.59万元,同比“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25%、28.6%、25%、28.1%。
3.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全区已建立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2支、企业专职消防队6支、志愿消防队29支、各类微型消防站300余个。建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全区征召4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灭火救援力量有益补充,征召22名消防文职人员开展防火监督工作。
4.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共配备执勤消防车辆16辆,配备各类个人防护装备1783件套、抢险救援装备312件套、灭火器材783件套。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共配备消防车15辆,队员108人。全区新增市政消火栓400个,达到682个,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启动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实现归集整合。
5.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持续拓展。推动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发起“全民消防我行动”“应急消防跟我学”大型公益计划和“百万员工大培训”、消防常识“大宣传”等系列活动。建成“一镇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的消防宣传体系。发动“东海渔嫂”、消防志愿者等,开展“进企入户”宣传教育,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升。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尽管我区消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与日趋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差距,火灾隐患存量与增量仍未消减,传统与新生致灾因素相互叠加,职能拓展与力量不足矛盾突出,衍生出系列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
1.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仍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尚不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层层弱化,共商共治局面还未形成。有关职能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不够到位,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仍存在“盲区”。镇、街道、管委会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原有消防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法治观念淡薄,火灾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2.社会公共消防需求不断增多。随着现代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生产经营消防安全需求趋于多元化,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数量不断增加,旅游热衍生的服务行业消防监管依然薄弱,消防安全致灾因素新旧交织、交错复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次生灾害呈上升趋势,台风、暴雨、寒潮、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范对消防救援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3.应急救援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面对各类灾害事故及社会救助,整体上综合救援能力还不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现实需要。针对悬水岛屿、海域船舶、石油化工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应急救援体系仍不完善,城乡、岛际之间消防救援能力还不平衡。
4.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够扎实。部分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于城乡建设发展。悬水岛屿缺乏消火栓、消防取水口等市政水源设施,老旧小区消防车通行条件不足,消防通信存在盲区的现状仍未改变。现有消防队站布点、训练设施建设、特种装备配置、物资保障与应急救援需要仍然存在差距。
5.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理念、机制、模式、方法还未适应全媒体时代工作需要,社会化消防宣传保障还不到位,科技化消防宣传体验设施设备偏少、利用率不高。公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与消防培训演练的热情度不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常识技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仍需提高。
(三)面临的机遇挑战。
1.“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的目标定位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为舟山迈进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 “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建设新篇章中,全区经济社会将迎来更好更快发展,经济能级、开放层级、城市品质将实现跃升,消防安全风险将随之叠加,提升我区抗御火灾能力、为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建设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的任务极为艰巨。
2.“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对消防事业发展赋予新职责。“十四五”时期,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将日趋完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将稳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需要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救灾新理念,完善机制,加快转型,积极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应对水灾、旱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火灾、交通、船舶、危化品等各类事故的挑战。
3.新发展阶段为消防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我区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和效益将替代规模和增速,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有效推进,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风险将得到控制,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将持续改善。在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区“大智库”合作互动平台、“大数据”共建共享平台等信息化功能平台开发完善,“智慧消防”技术应用不断普及,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一系列的变化,为消防事业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十四五”期间我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聚焦聚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火灾风险防范水平,全面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形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体系,为建设“四个舟山”、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建设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提供消防安全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系统观念。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绝对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上下一体、部门间协作高效运转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问题导向、精密智控。瞄准现有问题和短板,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加强风险识别、监测、预警、整改、处置、反馈等全过程闭环管控,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支撑。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助推转型发展。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法治思维、协调发展。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建立区域消防一体化,推进城乡消防协调发展,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发展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火灾四项指标(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下降,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责任更加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安全重点管控有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大幅提高。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治火水平持续提升。消防“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网上办”“掌上办”“承诺制”全面推行。消防网格逐步健全,基层消防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调度指挥体系健全,灭火救援基础扎实,信息科技装备完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有效形成。
——消防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大海岛消防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力度。基本作战、特种攻坚、个人防护等装备配齐配强,高精尖装备配率大幅提高。
——消防安全软环境更加优化。城乡三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全面覆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丰富。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升,群众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各级消防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涉及民生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考评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各级党政综合考核、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考核内容,每年统一实施,并强化结果运用。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落实通报警示约谈工作制度,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地区,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督办单位和属地责任,不断强化政府领导职能落实。
2.强化行业部门依法监管。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责任,规范消安委办公室日常运行,加强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和督促检查。民宗、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体、卫健等部门切实加强所属单位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技术推广、消防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公安、人社、经信、商务、应急、市场等负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3.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实施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大力推行“站队合一、防消联勤”的工作模式。强化消防工作镇(街道、管委会)属地管理,整合基层监管力量,探索开展镇(街道、管委会)委托执法,延伸基层消防监管触角。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村居多户联防制度。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
4.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意识,保障消防安全投入,严格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真正落实“消防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工作机制。落实差异化火灾防范措施,制定单位火灾风险识别办法,实施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抽查,督促单位依据火灾风险差异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强化重点对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台一批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达标。
(二)提升社会消防治理水平。
1.深化消防领域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修订《普陀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依法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承诺制”管理规定,全面提升消防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消防产品、建设工程等领域消防安全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安全监管。推行有影响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推进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施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模式,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2.拓展社会消防管理模式。贯彻施行《舟山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消防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评价模型,明确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设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发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形成服务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培育社会专业消防力量,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管理,鼓励一般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推行火灾责任保险,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一体化,探索消防安全强制保险,鼓励、支持高危行业领域单位投保。
3.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在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老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小微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确保排查全面覆盖,整治合格率不低于90%。提升石化企业和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能力,消除突出风险。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和沿街商铺领域火灾火警数逐年下降。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每年挂牌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寄递、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面,全面宣贯执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十四五”期间,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配备率达100%,高层居住建筑楼长配备率达100%;落实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好率达98%。
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面,落实《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微型消防站建设实行“一站多点”。
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方面,优化路内泊位管理,增加设置错时停车位、潮汐停车位;组织开展楼道集中清理行动,严禁杂物堆放,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开展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整治,确保畅通。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面,探索出租房屋严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出租;常态排查,基层站所、网格实时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执法,依法整治合用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危化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面,建立高风险工艺、设备、场所、岗位和物品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园区(企业)部门联动和专家值守应急制度,储备相应救援物资和移动工艺处置设施;依法建立园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
4.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学校义务教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培训机构,建立多元社会消防培训机制。推动消防教育馆、博物馆、主题公园(文化街区或文化广场)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25年前,更新1辆消防宣传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鼓励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制度,拓宽多元化举报投诉方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开展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和中小学生寒暑假消防安全“实践”行动。
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媒体阵地建设,加强网络新媒体消防安全常识推送,普及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建设消防蓝码平台,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运用微信小程序开展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全员“云”培训。继续强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或1条消防文化街或1个消防文化广场建设,对乡镇(街道)消防体验场所得档升级率达到100%,“十四五”末,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分以上。
(三)优化消防基础设施保障。
1.强化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树立规划先行理念,推动消防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保障规划落地。按照市政道路路网结构和建设计划,优先打通断头路和拓宽巷道,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健全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大市政消火栓补建、改造力度,结合城市建设和消防救援现实需求,建设一批消防车取水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社区和农村集中聚居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科学覆盖,大力改善农村、海岛消防安全条件。“十四五”期间,重点镇100%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建制镇100%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安全要求。
2.推动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类型特点,同步配齐各类新建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逐步更新现有消防救援站服役到期消防车辆。配齐配强高层建筑、石油化工、LNG处置等特殊火灾扑救的大流量举高类灭火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灭火(侦检)机器人等特种车辆装备。
3.加快消防现代科技发展。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整体要求,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整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数字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在重点场所、领域推广应用智慧用电、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和监测设备。规范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行,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监控系统。2022年前,全区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全面推广应用联网式火灾报警系统。
(四)加强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健全消防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全市“119指挥中心”升级换代统一部署,升级5G通信系统,实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数据归集,依托全区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整合高空瞭望等信息数据,完成“119”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升级换代,实现综合应急救援可视化远程指挥。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措施,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全面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2.建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完善专业救援队伍体系,加快推动消防救援专业能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2021年,根据辖区主要灾害特点,全区消防救援站持续推进高层建筑、船舶、水域专业救援队伍能力提升,组建轻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编队,依托社会资源,组建潜水、空勤专业队伍,打造一批机动攻坚的“尖刀、拳头”力量。
3.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区主要住人悬水岛屿,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大型石化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村)志愿消防队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本级人员经费和消防业务经费,确保队伍良好运行。“十四五”期间,全区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文职人员8名,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人员编配率全部达标。
4.加强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建立健全公安、生态环境、卫健、交通、应急、港航、海事、气象、消防等多部门的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和联勤联调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区的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一张图”。编制修订普陀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灾害处置规程,广泛开展灭火与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十四五”期间,区消安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开展2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各地也要相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实战化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职责。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业务经费的统筹管理,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管理机制。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部门对涉及消防的基建项目和消防特种车辆装备采购实施专项保障,切实为消防事业发展和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提供强有力保障。要拓宽消防经费的社会供给渠道,鼓励社会公益兴办消防事业。
(三)加强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门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要落实动态监管,建立规划实施的考评和监督制度,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分析,实行跟踪问效。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向区政府汇报内容。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普陀区“十四五”期间消防经费投入规划总表
2.普陀区“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投入年度规划表
3.普陀区“十四五”期间消防装备器材投入年度规划表
4.普陀区“十四五”期间消防信息化投入年度规划表
5.普陀区“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投入年度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