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1-142609 公开日期 2021-07-13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1〕46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开发区(园区) 整合提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16: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普陀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舟山市普陀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号)和《舟山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等精神,积极推进普陀区内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明确的整合提升范围主要包括省级经济开发区和我区自行设立的各类园区,不包含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开发区核名为“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

一、发展现状

普陀纳入此次整合提升范围的开发区(园区)共9个,合计规划总面积约458平方公里,按区域分,区本级2个(普陀经济开发区、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六横镇5个(小郭巨综合产业园、龙山船舶工业城、六横峧头工业区、六横小湖工业区、清洁能源综合产业园),沈家门街道1个(普陀海洋生物园区),东港街道1个(浦西开发区);按层级分,省级2个,乡镇级7个。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部署,围绕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的总体要求,通过整合提升、腾退转型,着力优化我区开发区(园区)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开发区(园区)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努力成为支撑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载体。

(二)基本原则

1.整合提升、做大做强。根据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推进相邻区域资源全面整合,重点将新增产业用地纳入开发区统一管辖,强化开发区核心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一体化机制,促进开发区做大做强,争先进位。

2.协同推进,精简高效。按照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少层级的改革原则,深层次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强化开发区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引擎的功能定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集中精力抓好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主业主责,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协同、高效精简的体制机制。

3.集中优势、融合发展。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盘活闲置资源,探索融合发展新模式,着力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根据省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遵循牌子就高、政策叠加、范围适当等原则,对全区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整合提升。2021年,全区开发区(园区)数量从9个整合到1个,管理机构数量同步缩减到1个。到2025年,力争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着力建设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园区空间范围。根据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保留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和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牌子,撤销普陀海洋生物园区、浦西开发区、小郭巨综合产业园、龙山船舶工业城、六横峧头工业区、六横小湖工业区、六横清洁能源综合产业园等牌子。整合优化后,普陀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88.35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本岛片区(展茅、沈家门、东港、朱家尖)26.38平方公里、离岛片区(六横、虾峙)61.97平方公里。核心区为展茅区块和普陀城西未来智创城区块,核心区块面积为20.59平方公里。

2.管理机构设置。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全区整合形成一个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即中共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普陀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外加挂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普陀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按领导职数4名进行配置;内设机构5个。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

3.明晰职能边界。普陀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要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产业培育、人才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主责主业,根据党委、政府授权或委托履行组织领导、规划建设、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要加强与各镇、街道统筹协调,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政策处理和社会事务管理等由各镇、街道负责;统计报表工作由普陀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要定岗定人,确保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准确、口径统一。

4.改革人事薪酬。积极探索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建立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对特聘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实行特岗特薪。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薪酬总额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作用等挂钩。

5.优化运营机制。按照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合理分离原则,推行“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体制。支持开发运营主体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新引进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经开区一定比例分成。

6.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等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政府核心业务“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全覆盖。普遍建立代办制度,实现大项目统一代办、一般项目全部网上办理。积极探索“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

(二)提升发展能级和水平

1.壮大企业主体。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总部型企业为抓手,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制造、协同创新,促进园区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区外达标企业入园集聚提升发展,支持区内企业兼并重组园内外企业,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积极通过“互联网+”,推进“机器换人”,实现“制造”向“智造”的深刻转变,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2.做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海洋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及海洋生物医药、天然气化工、船舶修造、海洋食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海洋电子信息方面,重点培育海洋大数据、海洋智能装备、海洋感知装备、海洋通信、船舶电子、海洋探测仪器设备等产业。生命健康及海洋生物医药方面,依托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大健康产业园、海洋生态创新谷等平台载体,重点发展肿瘤检测、基因检测、干细胞、免疫细胞等体外诊断与细胞产业,探索开发鱼油化妆品、细胞活化产品等海洋医美产品。天然气化工方面,做大做强LNG国际贸易商储、运输加注以及产业化应用等核心环节。船舶修造方面,加速建设国家绿色修造船基地,加快玻璃钢渔船、LNG船舶、轻奢国际豪华邮轮等新型船舶研发制造。海洋食品精深加工方面,持续做大金枪鱼、鱿鱼、海洋肽产业链,打造中央厨房、直上餐桌等新业态。

3.构建开放新格局。抓住“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和浙江自贸区建设重大机遇,坚持以大项目为引领、以政策创新为突破,高水平建设浙江自贸试验区,做大做强油气全产业链,加快构建以海事服务、金融服务、健康旅游等为优势板块的开放体系。抓好开放平台建设,拓展合作新模式,高水平“引进来”“走出去”,助推外贸外资迈上新台阶。

4.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谋划“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加大园区企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R&D占GDP比重;加快推动企业建设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开发区内同类型企业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校企沟通,深化产学研合作交流;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形成配置合理、结构优化的创新型人才梯队。

5.园区有机更新。参照特色小镇建设理念,着重打造产城融合的美丽园区,实现产业与城市空间的统筹优化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通过能源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智能数字化园区管理、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等信息化、集约化手段,增强园区自我更新能力,着力建设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的智慧型生态园区,推动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融合生产、服务、消费等多功能一体的城市型经济转型,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产业社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区领导联系开发区工作制度,积极发挥区属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整合提升任务。加强开发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保障开发区发展、服务企业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各类要素向开发区集聚。区属相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各类土地指标、专项资金等用于开发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省市县长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等优先布局在开发区内。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协同组建产融基金。

3.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好省市对开发区综合评价结果与园区要素保障强度、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等奖惩措施直接挂钩机制。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探索加强对开发区预决算事项的审查监督。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情况表

附件:舟普政办〔2021〕46号.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