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260/2021-141705 公开日期 2021-12-22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转发《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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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各镇、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第六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工作目标已经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律十进”工作持久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推动幸福普陀建设的有力抓手。在“七五”普法期间,普陀区被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评为“七五”普法中期突出县(市、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为统筹谋划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舟山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着力提升我区全民普法工作制度的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提升我区公民法治整体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提升法治文化的普及融合创新能力,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社会依法治理的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全民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围绕招商引资、经济转型、产业调整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重点领域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

——坚持高效统筹推进。坚持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全民守法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双普”共进,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

——坚持立足普陀实际。全面总结发扬“七五”普法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和不足,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善用普陀海洋文化、渔民文化优势和海岛特色资源,实现全民普法工作有效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基本准则。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系统性和协同性全面提升,智能精准的数字化普法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全社会普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与普法紧密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的必修课,推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学习法治理论教育体系,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公园(街区)等法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走进渔农村法治宣传阵地,走进普法矩阵等,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阐释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涵义和重要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文化建设,推动规模化地标性宪法阵地打造,在不同对象的各类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依托普陀特色渔港文化,以《“渔港先锋”说民法典》《“案”说民法典》等系列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阐释好民法典典型案(事)例,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各级党组织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五)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全民普法的基础任务。按照普陀“自由贸易先行区、海洋产业新高地、海上花园会客厅”的发展定位,大力宣传有关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自贸区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数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数智普陀”建设。大力宣传涉农涉渔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我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

(六)深入宣传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建设“平安普陀”“法治普陀”为目标,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村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大《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力度,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普陀”“法治普陀”建设。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以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对象,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渔农民、新居民等为重点,加强法治教育,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一)坚持分层分类,聚焦重点对象精准普法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促使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创新课堂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区管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法治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法治类教材、课外读物的编印、征订、使用,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开学第一课”“检察官进校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创作大赛、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实践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确保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加大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强化法治教育师资年度专题法治理论与教学实践轮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加强渔农民法治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渔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等工作,大力宣传涉渔涉农法律法规,有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结合普陀渔区特点,深化“海上枫桥经验”,以渔村基层干部、渔船职务船员、远洋船员和海上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以伏季休渔期为集中时段,紧密结合涉海涉渔法律法规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远洋渔船“综合法律体检”工作平台、“法随远洋”系列普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渔业实际、融入渔民生活。建立渔民、东海渔嫂普法宣传队伍,搭建海上流动普法阵地,实施海上普法网格化管理,有效促进渔区依法治理和海上安全生产。加强对渔农村村民、社区居民、新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加强新居民法治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居住地、用工单位普法责任,在新居民集中的村(社区)、企业、新居民志愿服务组织等建立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的“五有”法治宣传教育点,为新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借助新居民服务机构着重做好新居民服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提升新居民法律意识。把新居民法治教育和办理居住证、人员招聘、上岗培训、新居民关爱活动等相结合,加强与新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把新居民纳入法律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等志愿者队伍中,形成新居民主动参与普法活动、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促进新老居民和谐相处。充分发挥好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居民未成年子女的法治教育。

(二)坚持特色引领,推进重点领域法治教育

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营造公平公正、重信守诺、开发开放的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长三角一体化、海洋经济等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双月十日”“法雨春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为企业解难题”“法治宣传进中小微企业”等专项行动,定制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为主题的普法菜单,及时发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积极释放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信号。依托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简称“千所联千会”),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商会法律顾问、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等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企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积极打造法治景区普法链。以海岛旅游、全域旅游发展为背景,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融入景区标识、旅游服务项目等,常态化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法治培训和民宿法治沙龙、法治体检等活动,制作宣传旅游服务行业法律指引,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海岛旅游、乡村休闲、民宿经济、运动康养、农村电商等新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不断深化法治军营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拥军”活动,重点抓好“普法海疆行”等特色活动载体,常态化开展官兵宪法宣誓、送法进军营等拥军普法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已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畅通军地维权法律服务热线和涉军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拥军快速反应机制,发放“拥军法律援助卡”。完善“法治军营”建设体制机制,配强部队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官兵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权益的能力。

(三)坚持教育引导,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专项行动

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融入到法治普陀建设实践,渗透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则、学生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相关活动,促进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养成遵法守规良好习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聚焦日常生活“关键小事”,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就餐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广泛宣传和倡导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用法的内生动力。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体系建设相衔接,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激励机制。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以执法、司法机关为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和人工智能等共同供给的普法产品和活动的供给方式,形成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

(一)打造立体式全方位普法。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推动全民守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公开庭审、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工作,通过法律文书公开上网等方式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复议办案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的地方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推动普法创新发展。以创新为导向,围绕数字法治改革方向,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带动普法内容、普法方式、普法载体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智慧普法平台取得新突破。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及时研判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动形成“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供给新模式。以效果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打造“普法云课堂”等一批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时效性好的普法品牌,积极创作和广泛传播歌曲、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对优秀新媒体、自媒体普法作品的鼓励推广,促进普法方式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以融合为导向,加强区、镇(街道)统一、部门联动的普法融媒体矩阵建设,着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高效协同的融合机制,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报、网、端、微、屏”融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打造精品法治品牌栏目、节目。

(三)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合力。推动普法教育由政府主导向社会普法转变,逐步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贯彻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拓展全媒体融媒体公益普法阵地。广泛开展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加大对优秀公益性普法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志愿者、普法项目、普法讲师团、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的扶持力度。健全社会普法组织支持发展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建立社会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学专家等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法律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东海渔嫂宣传员等参与普法志愿活动,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法治和地方文化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繁荣与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海洋特色法治文化,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挖掘普陀海洋法治文化资源。依托普陀区位优势,深入挖掘普陀特色海洋渔港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海洋渔业、渔民文化等有机融合,推动海洋渔港特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资源优势,在体育赛事、文化演出、娱乐活动、传统节日和公共文化场所等融入法治元素,细化打造纵横联合、与时俱进的普法项目和法治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加强历史文化和地方文化研究,厚植海洋渔港特色历史文化底蕴,注重收集既能传承发展海岛渔港特色历史人文资源、又能反映法治普陀建设发展历程的经典事例,讲好海洋渔港特色法治文化故事,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融入法治文化、积极参与法治普陀建设。

(二)推动普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体系,将法治元素融入城市景观、海洋渔港文化、海岛夜景亮化,结合地域特色,深化“一镇(街道)一品”“一岛一特色”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区域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渔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推进宪法公园、法治景观、法治文化广场等阵地建设。到2025年,每个镇(街道)、管委会力争有一个特色化法治文化阵地。结合部门特点和行业特征,积极打造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推动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实现普法资源共享、普法模式共创。

(三)丰富普陀法治文化产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蚂蚁岛红色旅游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教育作用,建立以群众法治需求为核心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服务、供给体系。鼓励专业团队、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将法治元素融入渔民画、剪纸等民间艺术,将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微视频制作等,积极开展法治书画、法治动漫等主题竞赛活动,加强本地特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充分发挥法治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打造“海上枫桥”区域样版。进一步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行为准则,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高群众的普法参与率和法治获得感,推动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制定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广运用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社会多元化参与机制,积极引导新乡贤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推动海岛法治乡村(社区)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打造海岛的乡村治理样板工程,形成具有普陀特色的乡村治理新经验和新方法。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以上。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制定规范和完善考核机制,构建协调联动、合力共为的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培育工作大格局。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健全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与学生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坚持法治教育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宣传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县域依法治网体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深化网络文化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普法。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推动形成互联网法治建设高地格局。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七、工作步骤与安排

舟山市普陀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到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启动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报送至区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第二季度至2025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有序推进、全面落实。根据省、市工作部署,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检查验收组,对全区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普法成员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组对我区的考核验收工作。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普陀(法治政府)、平安普陀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守法普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加强管理服务;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应当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村(社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上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提交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普法任务清单。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使以案释法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要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性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刊登、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和节目。

(四)强化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从政策、制度、机制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对普法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组织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对全民守法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由法律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人员等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库。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对未落实普法责任制规定的工作任务的,未履行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以及重大专项活动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依照《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发出改进建议书;未按要求改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或者处分。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

(40)转发《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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