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虾峙门、条帚门航道和马峙等锚地禁渔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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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日前印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虾峙门、条帚门航道和马峙等锚地禁渔的通告》,就虾峙门、条帚门航道和马峙等锚地禁渔范围、禁渔时间、禁止内容、监管责任以及违法行为和后果作出了规定。

《通告》明确了禁渔区和禁渔期。明确禁渔区为舟山海区朱家尖岛-登步岛附近水域、马峙-虾峙门水道附近水域、条帚门水道附近水域;禁渔期为全年。

《通告》明确了禁止内容。禁止垂钓在内的一切渔业捕捞活动。

《通告》明确了违法行为及后果。在禁渔区违规作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妨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解读机关: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解读人:穆黎敏,联系方式:0580-3662041

文件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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