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陀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紧扣我区“十三五”规划要求和全面深化法治普陀建设部署,紧扣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普陀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以教科书式执法创新活动和全警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坚持管理精细化、执法智能化、办案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根据“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相关要求,结合分局法治宣传教育的计划,各部门结合治安巡查、社区警务、行政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派出所消防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相关宣传活动。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并按时清理,本年度分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职能转变
设置证明和出具证明严格遵照公安部《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和舟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精神;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无在清单外变相设置证明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无法定依据设置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2019年5月起,遵照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取消了“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等四项审批,统一改为备案,并明确了审批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工作措施。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印发了《普陀区公安分局“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规定了容缺受理制度。由办证窗口提供相应的资料补正承诺书和回执。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政务事项,办证窗口先予受理和办理;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让群众提供。在旅馆业审批中,依照《浙江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审批试行办法》规定,如申请人根据公安机关依法告知的审批条件、要求等事项,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有关设施设备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公安机关据此向申请人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行政决策
本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无违约毁约重大行政合同情况。本单位有聘请上海瀛泰(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军军为常年法律顾问。
五、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程序规定,严格遵照《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主体。
分局建立《集体议案制度》《案件审核审批工作规定》《专兼职法制员工作职责》等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实行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分局法制审核员、分局法制审核部门领导、分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依法、公正。2020年分局裁决的行政案件796起,除了185起按快办机制由办案单位法制员审核外,其余611起全部经分局法制部门审核。
分局配备有执法记录仪 300套,一线执法民警、一线执法单位和执法相关单位均按需配备。监管场所、办案场所、询问室、受案接警室均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执法视音频记录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分局包括所属公安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处特殊案件外均通过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推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分局执法人员的身份为人民警察,均持有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全面落实执法辅助人员(辅警)管理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分局制订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规定,并每季开展辅警队伍建设督导通报。
六、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分局经侦部门经办经济犯罪案件21起,涉及一家民营企业,均依法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影响。
七、公安执法规范化
2020年分局推进了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开展了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和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深化“智慧法制”体系建设,推行可视化远程取证、建立警务通移动办案模式,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加强执法服务保障,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省厅执法质量考核优秀十七连冠的佳绩。
八、法律援助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
分局积极落实二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看守所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保障生活服务。
遵照二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保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保障依法及时会见。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作出移送审查起诉决定的,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九、“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
今年以来,分局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区公安机关2020年度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任务清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公安派出所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推进“示范提升”工程。确定六横分局为重点培育派出所,集中精力、打造精品。以“海上枫桥”“离岛警务”等新品牌为载体,在住人离岛设立警务室(站)或联络点,出台了《“离岛警务”工作规范》和《“离岛警务”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创新打造联勤警务站(室)。整合社区民警、巡特警、交警等警务资源,融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政府资源以及社会组织、群防群治等社会资源,把联勤警务(室)站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平台。第一批建设的1个警务服务站和2个警务驿站已经定制完成。三是积极构建警务共同体。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心防工程”,加强“93反诈”专业队、社会宣传队等建设。分局专题召开“东海渔嫂禁毒员”、“东海渔嫂反诈员”队伍建设动员部署会,并会同“蓝天义警”志愿者开启全新“饭点警务”模式,利用居民、工人就餐休息间隙,深入船厂、水产、房地产等人群聚集就餐区域开展宣传。四是全面提升小区智能安防水平。分局积极向政府争取专项建设资金,制定了详细的智安小区建设规划,覆盖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等20个小区。确定六横分局、展茅所为“智安乡村”试点,在乡村主干道、人员集聚区布建信息采集设备,提升农村治安管理水平。确定兴普、莲安、灵秀等三个社区建设“智安社区”,全面融入公安、综治、城管、市场、环保等各部门监控资源,将其作为“智安小区”升级版先行先试。五是着力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深化“警调衔接”“拘调衔接”“律师驻所”“司法确认”等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定警情10起以上的派出所必须建立驻所调解室,择优聘请人民调解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制定《2020年普陀区公安分局分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分局执法部门、法制审核部门普遍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并组织学习,并在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文章广泛宣传。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贯彻《普陀区公安分局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积极完成向普法办案例报送任务,2020年已报送以案释法案例6个。积极践行以案释法,每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并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事项。四是开展禁毒专项宣传。制订《禁毒宣传月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窗、黑板报、手机短信、LED电子显示屏自媒体平台等方式对“6.26”期间的重大禁毒活动进行了集中全方位宣传,做好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在朱家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沈家门第一小学、普陀第三中学、区育才学校、蛟头初级中学等多家中小学校进行禁毒宣传。在各企业、工地通过悬挂标语、分发宣传资料、集中座谈等形式,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在娱乐经营服务场所,张贴禁毒宣传警示标识,与员工签订禁毒责任状,电脑设置禁毒屏保,开展员工禁毒知识培训,进行巡查登记,并每季进行督导检查通报。五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有利条件,每年对各中小学校至少进行1—2次的法治辅导讲课。以学生集中报名、开学首日及新学期家长会为契机,针对校园盗窃、“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集中高发的实际,总结提炼相关案例说法,结合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开学典礼集中宣教、模拟情景训练、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集中向师生、家长传授安全防范教育“开学第一课”,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定期举行“警营开放日”、“小记者进警营”、“参观社区安防体验馆”等活动,让辖区师生及家长更加直观地了解警务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六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大队在“122”交通安全日,春运安全宣传及各种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整顿中,以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文明交通宣传进A级景区,进驻9大景点20个停车场;岛际航船播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电视公益广告片,码头停车场向私家车驾驶员发放交通物损事故快处快撤宣传资料。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停车场、客运站开展专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依托交警窗口服务单位、治安卡口、客(货)运场站等处所,设置宣传点,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海报。七是精心组织“心防”(防通讯网络诈骗)行动。全力打造“心防”工程,依托心防工作专班,时刻紧盯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发案形势,深入细致开展分析研判工作,针对易受骗群体、多发区域、高发时段等特点,通过入户走访、集中设摊、微信推送、宣讲授课等网上网下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地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全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上升幅度从25.6%下降到0.3%。顶层设计,依靠党委政府,建立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区“反诈联盟”。发挥93反诈专业队宣传作用,开展反诈大讲堂宣传,依托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防骗专栏,每日更新诈骗手段及对应的防范技巧,每周专题发布电诈典型案例解析,发动全体民警、辅警及反诈志愿者积极点赞转发,将防范宣传拓展到朋友圈、亲友圈。组建专业顾问团队,开通抖音账号,官方宣传反诈知识。分局已建立“六级反诈微信群”209个,发展反诈社会宣讲员145人,依托抖音“安安防骗所”和分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心防系列宣传,落实企业走访制度,组织“93”反诈专业队进企业,开展“无诈企业•你我共建”活动,指导企业防诈宣传队如何开展反诈宣传。针对大部分电信诈骗案件最终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完成的特点,对接金融单位指导推动“心防”工作。通过对银行员工培训“问、看、核对”识别发现和防范阻截电信诈骗标准化流程,筑牢大堂经理“首问”、保安“巡查”、柜面工作人员“核对”三道防线,守住临柜防范诈骗关口。银行建立可疑资金临时止付机制,减少被骗损失。以金融网点银行工作人员和临柜保安为重点,招募反诈骗平安志愿者;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图册,摆放宣传资料,并在ATM机逐一粘贴警示便利贴,营造“人人提醒、时时提防”的防骗氛围。
十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
近年来,分局创新打造“全接触式”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强化源头化解,畅通信访渠道,发挥品牌效应,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2017年以来,全区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47%。一是实施“跑一次”战略,推进“三个延伸”。在社区警务室中同步设立社区调解室,广泛吸纳乡镇综治员、退休老民警、老娘舅等各领域调解能手,深入实施“警调衔接”调处模式累计调处案件2054件,涉及金额1447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9.7%。创新实施“民警村官制”“驻企指导员”等机制,累计走访群众12.7万人次,主动化解群众纠纷1.3万余起,把调解组织延伸到最基层。公安信访全建制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重大疑难信访、群体信访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累计办理信访件56件,联调联办诉前纠纷13起。创设9个基层“信访代办窗口”、64个警务室“信访代办点”,明确51名社区民警为代办员,吸纳100余名村干部、网格员、“乡贤”为帮办员,累计开展群众信访代办帮办57起,群众满意率达100%,把调解行动延伸到最末梢。二是探索“行业化”路径,实行“三个创新”。①“警医联动”破解涉酒医闹纠纷。指导医疗机构组建应急安保队伍,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在医院设置“醒酒室”,由保安公司负责醉酒人员看管,若醉酒人员闹事,医疗单位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警或拨打110。目前,已在全区5家医院(卫生院)、8个派出所及普陀安邦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联络员,建立工作微信群,确保沟通及时、处置高效。②警商联盟”护航商圈经济发展。在各大商圈的大型商场建立“店铺主管—商场管理员—专职保安—民警”的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复工复产以来,分局已累计调解企业矛盾纠纷100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确保了复工复产期间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③“警校联合”妥善化解涉校纠纷。在辖区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建立“班主任老师—教务处—专职保安—民警”的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分局督促学校动态掌握教职员工、安保人员和学生思想状态,并通过校园法制副校长深入排查涉师生家长个体诉求可能引发不稳定事端的矛盾纠纷,及时疏导劝解。三是紧扣“保稳定”目标,突出“两个提升”。一方面,提前预警,提升维稳作用率。发挥预警分析职能,提前预警、超前决策、掌握主动,做到“快、准、灵”。如在今年化解东西快速路与蒲新线交叉口封闭改造工程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中,主动提前介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畅通民意渠道,耐心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提请党委政府搭建人行天桥、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公交线路、重修进出自然村通道等措施,想方设法解决居民出行需求。另一方面,多元化解,提升区域影响力。陆上,打造“物业+治安管家”“好房东培育工程”“东海渔嫂队”等一系列群防群治品牌,牵头建设平安类社会组织10个3000余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17起。海上,搭建海上“两室三员”纠纷调处平台,在全区27个重点港岙口、24家船管组织、38家重点涉海企业以及海上警务中心设立警务联系室和渔船民纠纷调解室,招募167名船老大、渔民、码头工作人员等分别担任调解员、治安协管员和联络员,调处海上矛盾纠纷360余起,实现海上矛盾陆上调。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