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研究拟订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并监督指导实施;研究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参与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涉及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内容的编制审查;提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区域拆后开发利用建议;拟定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项目库及年度计划,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3、负责旧城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审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统筹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应政策;负责旧城改造资金的计划安排、使用和管理,管理旧城改造建设和房屋征收工作业务档案等;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4、负责审核城中村规划建设方案和征收改造政策,指导、监督、考核相关街道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5、负责制定全区危房解危工作指导意见,开展解危业务指导及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审定解危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危房解危工作。
6、负责渔农村新型集聚小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旧城改造安置地块和危改地块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
7、承担区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区危房解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单位预算参考本样式公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专项资金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各部门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907.46万元。
(二)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53.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万元,占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3.73万元,占97.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53.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4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0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6.87万元,占47.8%;日常公用支出28.30万元,占6.36%;项目支出208万元,占45.8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7.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3.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4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0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6.02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2021年城中村改造相关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42万元,占43.0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5万元,占4.40%;卫生健康(类)支出6.43万元,占1.4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08.08万元,占45.8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3.85万元,占5.2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19.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8.08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业务及危旧房鉴定及监测经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5.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
公用经费3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
(七)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增长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城中村改造及渔农村危旧房相关业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城中村改造及危旧房排查等相关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使用新车,相关费用有所减少。(根据表07实际情况表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普陀区旧城改造中心保障性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万元。
5.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如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区级专项资金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区本级专项项目预算资金。
3.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事业单位城中村改造等相关的业务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