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现将《舟山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春节暨“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舟矫正办〔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另结合普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排摸走访家庭关系紧张、有情感纠纷或经济纠纷、无业可就、家庭重大变故等人员,对确有需要的困难人员列出名单及时进行帮扶。
二、每日信息化核查不少于2次,并按照要求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
三、对目前尚在海上作业的人员按照复工复产相关规定与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四、社区矫正对象“一日一报告”制度要在核查基础上按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即日起每日下午4点之前在钉钉群里报告各所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情况。
五、严格落实相关职责,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及时向 乡镇街道领导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将疫情防控和维稳安保工作统一融入到当地党委政府安保总任务。
附:《舟山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春节暨“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