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世奥水产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3-01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舟山世奥水产有限公司

处罚日期

2021年2月13日

违法事实

2020年11月6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位于沈家门街道马峙西路68号的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该场地进行水产品交易,该公司北侧大棚外的污水截流沟与沉淀池间有断口,导致部分水产品解冻废水流入附近海域,采样人员在该污水截流沟断口处进行采样。根据舟山市普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普环检(2020)水字第062号》显示,该公司向海洋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18x104mg/L,氨氮浓度为132mg/L,总磷浓度为186mg/L,已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中化学需氧量浓度150mg/L,氨氮浓度25mg/L,总磷浓度1mg/L的排放浓度限值。

处罚依据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罚款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执行情况

该公司未缴纳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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