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司法所深化“所企共建”,帮扶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发布日期:2021-03-1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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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3月10日,舟山“成功之路”汽车维修公司首次把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爱之行”志愿服务队,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沈家门大干村开展敬老爱老公益活动,这标志着沈家门司法所结对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是沈家门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建设的一项有辨识度的成果。

此次“所企共建”,双方的共达成三个主要目标:一是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实践基地。发挥该企业作为市级双重管理两新组织党组织的优势,依托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内设的企业文化展厅、会议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党建展厅、谈心谈话室、党代表工作室,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志愿服务、心理矫正、走访帮教等活动提供平台,逐步打造社区矫正实践基地。二是形成党群帮扶合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的引领作用,通过“1+1+N”的结对帮扶(即一名党员社区矫正干部、1名企业党员职工、N名社区矫正对象)模式,依托成功之路党支部和“爱之行”志愿服务队组织载体,定期组织开展敬老、爱心献血、平安志愿行等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既去除不良“人格标签”,又受到志愿者正向能量洗涤,激发参与热情,由被动改造转化成主动奉献,实现心灵改造和行为矫正的双重目的。三是精准帮扶降低再犯罪风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用工需求,适时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变“输血”为“造血”,大力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自身生存能力,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同时,沈家门司法所把“高质量开展法律服务,优化引商环境,促进结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结对共建的工作目标,在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供“法律体检”、指导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制定“个性化”企业服务清单、落实司法助理员定向联系机制等举措予以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沈家门司法所充分做好结合文章,在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的同时,深入挖掘兼具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情怀的企业,着力探索“所企共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取了一定进展。下一步,沈家门司法所将探索以社区为基础单元,适时引入社会组织,逐步形成“司法所+社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 +N”的社区矫正联动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实现自我改造,努力回报社会、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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