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渔业主管部门、各渔船管理服务站:
为严厉打击非法建造、使用“三无”船(筏)捕捞、运输、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海上生产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筏)的通告》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有堵有疏”的原则,开展“三无”船(筏)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打击取缔“三无”船(筏)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合、严格执法,有效清理整治全区“三无”船(筏),坚决打击取缔使用“三无”船(筏)从事生产作业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规范船舶安全管理。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 “三无”船(筏)专项清理取缔,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海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形成以镇(街道、管委会)属地管理为主体,以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管为依托,以渔民群众相互监督为基础,建立长效“三无”船(筏)治理机制。
三、整治对象
全区“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筏)。纳入属地政府管理的非从事渔业捕捞的养殖、摆渡、垃圾清理船,符合相关规定纳规的玻璃钢小快艇,海事、港航部门认可的工作艇,用于围网作业子母船除外。
四、整治要求
根据全区“三无”船(筏)初步排摸结果,结合相关法律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决定对现有“三无”船(筏)采取分类管控整治。
(一)对政府自备船由各地统一管理。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进一步细化辖区内的“三无”船(筏)分类,对非从事捕捞的养殖、摆渡、垃圾清理船由各地自行落实统一管理(但船体实际材质属泡沫的船(筏)一律予以清理取缔),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机构对纳规船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管理制度,登记造册,定期安全检验,根据作业类型明确船(筏)名号,并报区海洋与渔业局备案。
(二)对符合规定小快艇落实纳规管理。在我区现有376艘海上小型船艇的基础上,计划将符合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纳规要求(具体要求:1、船东为普陀籍;2、船长在5米以上,宽度在1.5米以上,干舷35厘米以上,发动机马力50匹以上)的玻璃钢小快艇由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进行纳规管理。符合纳规条件且自愿接受纳规管理的,由各镇(街道、管委会)在3月31日前向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进行纳规管理申请。纳规后要根据服务中心管理要求,做好船艇、人员培训、人员保险、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措施。
(三)对在岸“三无”船(筏)采取严管政策。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对在岸上公共区域(道路、村舍、码头等)停放的未装载捕捞设备的“三无”船(筏)逐船登记造册,建立一船一册档案(档案中必须有所有人信息,具体停放位置及照片等),持续关注船(筏)动态,要求船(筏)船东必须签订承诺书,明确在岸船(筏)不得下海作业。并要加强对在岸“三无”船(筏)监督管理,组织专人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拆解,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无”船(筏)专项整治行动平稳有序推进,成立“三无”船(筏)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指导、协调此次整治处置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落实部署具体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自行处理阶段(2021年3月15日-3月31日)
要求拥有“三无”船(筏)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三无”船(筏)清理取缔通告》的相关要求,主动向所属镇(街道、管委会)、渔船管理服务站或村(社)报告备案,签订承诺书,明确不再打造、使用“三无”船(筏)。(具体流程见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日-5月1日)
采取“陆上巡,港口(岙口)清,海上查”相结合方式,开展联合专项集中整治,由各镇(街道、管委会)牵头,海洋与渔业、港航、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全力协同配合。按照“全面巡查、集中清理、围点打击”的原则(即逐岛清理取缔),指派执法船开展巡查整治,重点打击在近岸海域、航道生产作业的和在港口、岙口、滩涂海域停泊的“三无”船(筏),发现一艘拆解一艘,全面清理取缔“三无”船(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12月31日)
健全涉海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定期由安委会组织召开“三无”船(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各镇(街道、管委会)、海洋渔业、港航、海事等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完善执法信息互通,形成属地管理为主体、执法监管为依托、群众监督为基础的“三无”船(筏)长效监管机制,对“三无”船(筏)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治取缔“三无”船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浙江省深化海上“一打三整治”暨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实施,专题部署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将“三无”船(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紧扣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二)务求实效。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配合各镇(街道、管委会)落实“三无”船(筏)清理取缔工作,坚持以打促治,推动建立完善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处。按照“全面、彻底、干净”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取缔“三无”船(筏)。对拆解取缔的“三无”船(筏),要严格按照“一船一档”的要求,建立和保存完整档案,确保“可核查、不可逆、无水分”。
(四)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中的相关信息,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重大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附件:1.“三无”船(筏)专项集中整治指导小组名单
2.“三无”船(筏)整治处置流程
3.(自备)一船一档登记表
4.(自备船)实船数据登记单
5.普陀区“三无”船(筏)纳规船舶技术要求
6.船(筏)汇总登记表
7.(岸上停放)一船一档登记表
8.承诺书
9.“三无”船(筏)自行拆解申请表
10.普陀区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拆解)表
11.普陀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纳规申请表
舟山市普陀区舟山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
“三无”船(筏)专项集中整治指导小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汤佩军、王松维
副组长:吴培军
成 员:史舟晓、王飞江、朱 斌、缪海宏
负责沈家门街道、展茅街道
第二组
组 长:张立德
副组长:徐永华、沈 勇
成 员:杜齐军、陈浩然、周永法
负责东极镇、东港街道
第三组
组 长:赵安刚
副组长:陈 岷
成 员:王立群、蔡世烈、陈文龙、陈 路、张海灵
负责六横镇、虾峙镇
第四组
组 长:唐志高
副组长:穆黎敏
成 员:徐雪军、潘国锋、颜培勇
负责朱家尖街道、白沙岛管委会
第五组
组 长:史海东
副组长:丁荣祖、戴海军
成 员:杨天波、陈 康、颜茂超
负责桃花镇、蚂蚁岛管委会、登步岛管委会
第六组
组 长:赵安刚
副组长:周朝琦
成 员:陈 琼、张 波、朱贤军、张 挺
成员单位:海事、港航、海警
负责海上联合执法检查
附件2:
“三无”船(筏)整治处置流程
一、自备船
1、建立“一船一册”档案;(附件3、4)
2、符合船检技术要求;(附件5)
3、向海洋与渔业局报备;
4、各地要统一制作汇总登记表。(附件6)
二、纳规小快艇
1、符合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纳规要求,填报《普陀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纳规申请表》;(附件11)
2、在规定时间向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申请。
三、在岸放置船(筏)
1、建立“一船一册”档案;(附件7)
2、落实“定人联船”责任人;
3、签订放置船(筏)不下水、不作业承诺书。(附件8)
4、各地要统一制作汇总登记表。
四、折解船(筏)
1、填报自行拆解申请表;(附件9)
2、“三无”船舶处置拆解表;(附件10)
3、附拆解照片,原则上3张,简易2张。拆解时统一编写拆解号。编写方式(如:六横拆2021001,依次编写)
4、建立“一船一册”拆解档案。
5、各地要统一制作汇总登记表。
附件3:
(自备)一船一档登记表
所有人 | 联系电话 | ||
船(筏)长度 | 船体材质 | ||
功率 | 船名号 | ||
停泊详细位置 | |||
(贴船照)
|
附件4:
(自备船)实船数据登记单
船名 | 船舶类型 | 额定人员数量 | ||
船体部分 | ||||
总长(m) | 型宽(m) | 船体材质 | ||
轮机部分 | ||||
主机型号 | 数量 | 主机总功率(kw) | ||
安全信号设备部分 | ||||
救生衣(必配) | 型号 | 数量 | ||
救生圈(必配) | 型号 | 数量 | ||
灭火器(必配) | 型号 | 数量 | ||
信号灯(必配) | 名称 | 数量 | ||
定位设备(必配) | 型号 | |||
准许航行区域 |
附件5:
普陀区“三无”船(筏)纳规船舶技术要求
1、船舶主尺度要求:总长7米以上,15米以下;型宽2米以上。
2、船舶材质要求:钢制、木质、玻璃钢。
3、船舶作业类型要求:非从事捕捞的养殖、摆渡、垃圾清理。
4、船舶额定人员要求:①养殖船:3人及以下。②摆渡船:6人及以下(包括乘客)。③垃圾清理船:3人及以下(包括垃圾清理人员)。
5、船舶总功率要求:60马力及以下。
6、航行区域要求:各镇、街道、管委会所辖海域且距岸不超过2海里。
7、其他要求:①夜间航行船舶需配备一盏白色环照灯(锚泊灯)、一盏红色环照灯(失控灯)、一组双色灯(左红右绿)。②非夜间航行船舶配备一盏白色环照灯(锚泊灯)。③配置1台航行安全信息接受装置(或收音机),以便于船舶接收气象警告或气象预报及其他与航行安全有关的紧急信息。
附件6:
( )船(筏)汇总登记表 | ||||||||
序号 | 所有人 | 联系电话 | 船名号 | 长度(米) | 功率(马力) | 材质 | 停放(泊)位置 | 监督联系责任人 |
填写说明:1.岸上放置船(筏)船名号项为空。2.自备用的船需填写船名号。 |
附件7:
(岸上停放)一船一档登记表
所有人 | 联系电话 | ||
船(筏)长度 | 船体材质 | ||
功率 | |||
停放详细位置 | |||
(贴船照)
|
附件8:
承诺书
本人 ,已于 年 月 日将本人所有的“三无”船(筏)停放在
的位置。
现本人承诺,在今后决不将停放的“三无”船(筏)吊放下海,也不建造、使用“三无”船(筏),如果再建造、使用“三无”船(筏)的,自愿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普陀区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拆解)表 | |||||||
一、登记 | |||||||
船舶来源 | □上交 □查获 | 上交或查获时间 | 查处单位 | ||||
船舶所有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住址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 是否本地渔民 | □是 □否 | ||||
行政处罚决定编号 | 所有人(或查处单位负责人) (签字):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编号 | 浙舟山市普陀区三无第 号 | ||||||
集中停泊地点 | |||||||
看护责任人 | |||||||
二、勘验 | |||||||
船舶情况 | 总 长 | 米 | 船 宽 | 米 | 船体材质 | □钢 □木 □泡沫 □玻璃钢 | |
主机功率 | 千瓦 | 主机型号 | 现场勘验日期 | 年 月 日 | |||
现场监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三、决定 | |||||||
处置决定 | □拆解 □投礁 □其他( ) |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拆解编号 | 浙舟山市普陀区三无拆解第 号 | ||||||
拆解企业 | |||||||
处置办联系电话 | |||||||
四、送达 | |||||||
拆解企业名称 | 接收人核实与勘验 情况是否相符 | □是 □否 | |||||
送达日期 | 年 月 日 | 接收人签名 | |||||
送达人签字 | 送达人 联系电话 | 接受人 联系电话 | |||||
五、监管 | |||||||
拆解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前期核实 | 是否在船舶水线下作好标记 □ 是 □否 是否完成污染物处理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是否与勘验船舶相符 □ 是 □否 是否同意拆解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中期监督 | 是否拆解至一半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后期确认 | 是否拆解到龙骨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结认:该船舶已拆解完毕。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拆解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说明:本表(原件)一式三份,处置办、拆解企业、船舶所有人(查处单位)各留一份 |
附件9:
“三无”船(筏)自行拆解申请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性别 | 年龄 | 电话 | |||
住址 | |||||
违法情节 |
普陀区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拆解)表 | |||||||
一、登记 | |||||||
船舶来源 | □上交 □查获 | 上交或查获时间 | 查处单位 | ||||
船舶所有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住址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 是否本地渔民 | □是 □否 | ||||
行政处罚决定编号 | 所有人(或查处单位负责人) (签字):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编号 | 浙舟山市普陀区三无第 号 | ||||||
集中停泊地点 | |||||||
看护责任人 | |||||||
二、勘验 | |||||||
船舶情况 | 总 长 | 米 | 船 宽 | 米 | 船体材质 | □钢 □木 □泡沫 □玻璃钢 | |
主机功率 | 千瓦 | 主机型号 | 现场勘验日期 | 年 月 日 | |||
现场监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三、决定 | |||||||
处置决定 | □拆解 □投礁 □其他( ) |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拆解编号 | 浙舟山市普陀区三无拆解第 号 | ||||||
拆解企业 | |||||||
处置办联系电话 | |||||||
四、送达 | |||||||
拆解企业名称 | 接收人核实与勘验 情况是否相符 | □是 □否 | |||||
送达日期 | 年 月 日 | 接收人签名 | |||||
送达人签字 | 送达人 联系电话 | 接受人 联系电话 | |||||
五、监管 | |||||||
拆解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前期核实 | 是否在船舶水线下作好标记 □ 是 □否 是否完成污染物处理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是否与勘验船舶相符 □ 是 □否 是否同意拆解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中期监督 | 是否拆解至一半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后期确认 | 是否拆解到龙骨 □ 是 □否 是否已按要求拍摄照片 □ 是 □否 现场监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结认:该船舶已拆解完毕。 处置办负责人签字: 拆解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说明:本表(原件)一式三份,处置办、拆解企业、船舶所有人(查处单位)各留一份
|
附件11:
普陀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纳规申请表
申请人资料 | ||||||||||||||||
个人信息 | ||||||||||||||||
申请人姓名 | 性 别 | 籍 贯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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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手 机 | |||||||||||||||
工作单位 | 住 址 | |||||||||||||||
身份证号码 | 紧急联系人 | |||||||||||||||
驾驶证号 | 领证日期 | |||||||||||||||
船舶信息 | ||||||||||||||||
船 名 | 船舶长宽深 | |||||||||||||||
船舶品牌 | 油箱容量 | |||||||||||||||
建造时间、地点 | 现停泊位置 | |||||||||||||||
购船时间 | 有无船舶检验证书 | |||||||||||||||
荷载人数 | 发
动
机 | 类型 | ||||||||||||||
救生设备配置情况 | 品牌 | |||||||||||||||
灭火装置配置情况 | 马力 | |||||||||||||||
导航定位设备配置情况 | 编号 | |||||||||||||||
是否投保 | □是 □否 | 投保公司 | ||||||||||||||
投保险种 | 保额 | 投保起止时间 | ||||||||||||||
1、本人自愿参与纳规,加入普陀区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同意并遵守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2、认真履行义务,签订船艇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船艇更新承诺书,积极投保,按时交纳管理费用; 3、我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失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本人签名: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