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相关单位:
现将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舟普消安委〔202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展茅街道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表(见附件一),请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各村、各办,相关部门请将展茅街道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二)于2月22日下午4时报至街道消防安全办公室(联系人:向泽超,联系电话:620739)。
附件:1. 展茅街道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表
2. 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3. 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 展茅街道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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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检查项目 | 负责单位 | 排查任务及方法 |
楼道集中清理行动 | 各行政村 | 对管辖区域内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屋,全面清理楼道内和上人屋面(平台)堆放的杂物,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和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现象,明确电瓶车兼职管理人,引导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 |
小场所集中整治行动 | 市场所 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 对辖区内小旅馆、小餐饮、香烛店、快递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逐家上门、逐户排查、逐一督改、严查违规留宿住人现象。 |
特殊人群关爱行动 | 各行政村 | 结合春节慰问走访,对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人群进行消防安全关怀工作。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风险提示,重点提示不得卧床吸烟、不得在密闭空间烤火取暖、不应在睡眠时使用电热毯和取暖器、注意点蜡烛点香祭祀安全等内容 |
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 城管中队 | 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飞线充电”现象按照“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进行检查整治。 |
生产加工类企业整治行动 | 综合安全管理中心 | 对春节期间加班生产的生产加工类企业,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违规动火、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 |
涉疫场所整治行动 | 经贸办、社事办 | 对涉疫卫生院、隔离场所,检查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无法及时开启、管理人员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组织疏散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 |
文体体育场所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管理 | 社事办 经贸办(旅游) | 对图书馆、学校、旅游景点等场所,排查整治消防设施器材缺损、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管理人员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处置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 |
附件2:
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及电话
(一)楼道集中清理行动 | ||||
落实楼道长 (名) | 走访住宅 (栋) | 走访出租房 (户) | 清理隐患、杂物 (处) | 明确电瓶车兼职管理人员(名) |
(二)小场所集中整治行动 | ||||
排查餐饮场所 (个) | 排查旅馆场所 (个) | 排查娱乐场所 (个) | 发现隐患 (处) | 移交问题 (个) |
(三)特殊人群关爱行动 | ||||
排查特殊人群 (户) | 纠正不安全行为(起) | 落实看护照顾 (人) | 安装感烟报警装置(个) | |
(四)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 ||||
排查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处) | 新建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处) | 督促物业、小区(个) | 纠治违规行为 (起) | |
(五)生产加工类企业整治行动 | ||||
检查相关企业(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六)涉疫场所整治行动 | ||||
检查涉疫场所(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七)文体体育场所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管理 | ||||
检查相关场所(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备 注:1.此表于2021年2月22日前分别报街道消安委办公室; 2.全科网格员应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录入综治网格平台消防事件类“民情工单”。 |
附件3:
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舟普消安委〔2021〕2号
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有关单位:
1月23日3时35分,金华市武义县白姆乡中宅村一民房发生火灾,共造成4人死亡。该起火灾发生在新年伊始、春节前夕,发生在省“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火灾发生后,袁家军书记批示:速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郑栅洁省长批示:查找事故原因源头,吸取教训,同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高兴夫副省长批示:请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金华市查明火灾原因,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同时加强防火用火安全宣传,减少火灾事故。近期干旱较重易生火灾,务必严防严控。该起火灾突出暴露了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监管机制不完善、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和消防宣传教育覆盖不足等问题。入冬以来,受低温冰冻天气影响,生产生活用电用火达到高峰,各类隐患和致灾因素累积叠加,我区已经进入火灾高发时段。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冬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扭转火灾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岁末年初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稳定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抓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各项措施。要结合疫情防控等当前基层重点任务,发动行业部门和基层组织力量深入单位、社区排摸消防安全现状,并紧盯居民楼道、沿街商铺、特殊人群、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领域),集中精力开展一轮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开展楼道清理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春节辞旧迎新的风俗习惯,针对高层住宅、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屋等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楼道内和上人屋面(平台)堆放的杂物。要倡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清三关”活动(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发动群众自觉清理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和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不慎等引火致灾。要积极组织基层网格员、楼道长开展相关培训,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以典型事故案例,向人民群众讲清楼道消防安全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集中开展小场所消防整治行动。受疫情影响,各级倡导市民和务工人员在舟过年,预计今后一个时间段内小餐饮、小旅馆、小娱乐等小场所经营兴旺,各类致灾因素极易新增叠加。各地要巩固前期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成效,重点针对城郊结合部、农村等区域,发动镇、街道、管委会牵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力量,逐家上门、逐户排查、逐一督改,杜绝违规留宿住人现象,确保小场所消防安全。对发现的小场所一般性消防安全问题,鼓励基层发挥矛盾调解中心和网格员作用,及时进行自主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及时查处,加大执法力度,并纳入消防行业信用监管。
四、集中开展特殊人群消防关爱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地域治理特色和行业服务优势,做好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人群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发动治安巡防员、平安志愿者、“东海渔嫂”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行动。要针对冬季火灾规律特点,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风险提示,重点提示不得卧床吸烟、不得在密闭空间烤火取暖、不应在睡眠时使用电热毯和取暖器、注意点蜡烛点香祭祀安全等内容。要鼓励在特殊人群的居住场所推广应用联网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将报警终端与特殊人群的亲属、监护人或网格员手机端相连,并逐步实现与社区微型消防站相连,实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救人员并扑救火灾。
五、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在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指导帮助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要坚决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飞线充电”的,须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
六、加强生产加工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加班生产的生产加工类企业,开展在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违规动火、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
七、加强涉疫场所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及相关部门要重点排查涉疫医院、隔离场所,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无法及时开启、管理人员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组织疏散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
八、加强文体体育场所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会堂以及旅游景点开展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器材缺损、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管理人员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处置技能、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
各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见附件),请以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于2月24日前分别报区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乔梦瑜,联系电话:6202371,传真:3808630)。
附件: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舟山市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
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及电话
(一)楼道集中清理行动 | ||||
发动村(社) (个) | 落实楼道长 (名) | 走访住宅 (栋) | 走访出租房 (户) | 清理隐患、杂物 (处) |
(二)小场所集中整治行动 | ||||
排查餐饮场所 (个) | 排查旅馆场所 (个) | 排查娱乐场所 (个) | 发现隐患 (处) | 移交问题 (个) |
(三)特殊人群关爱行动 | ||||
发动基层力量 (人) | 排查特殊人群 (户) | 纠正不安全行为(起) | 落实看护照顾 (人) | 安装感烟报警装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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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 ||||
排查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处) | 新建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处) | 督促物业、小区(个) | 明确兼职管理人员(名) | 纠治违规行为 (起) |
(五)生产加工类企业整治行动 | ||||
检查相关企业(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六)涉疫场所整治行动 | ||||
检查涉疫场所(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七)文体体育场所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管理 | ||||
检查相关场所(家)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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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1.此表于2021年2月24日前分别报区消安委办公室; 2.全科网格员应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录入综治网格平台消防事件类“民情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