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关于提升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爱民实践活动,充分展现公安机关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的责任担当,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打击能力,倾力保障全区“六个一百”工程落地推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区公安分局发布《全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自贸先行区建设实施意见》。
围绕“四个舟山”建设,把握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总体目标,紧扣“自由贸易先行区、海洋产业新高地、海上花园会客厅”发展定位,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的主力军、排头兵作用,推出四大项工作措施,具体包括实现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一窗通办”、扩大户籍类“跨市通办”业务范围、放宽民营企业员工城镇落户门槛、从优给予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实现民营企业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零跑腿”、优化保安服务业治安管理工作、开辟企业特需车辆审批“快车道”等30项重点任务。有效解决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中作风不实、执行不力、办事不畅等问题,积极助推普陀打造成为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五最”沿海开放高地,为普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