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四批次)
发布日期: 2021-06-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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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及《2020年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孙枪纪等34户符合,丁纪银等17户不符合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东港海莲路91号303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301022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四批次符合申请条件(34户)名单
序号所在
社区
称谓姓名婚姻
状况
户籍时间家庭人均年收入(元)家庭总财产(元)拥有私房 车辆   船舶情况困难类型及是否满60周岁审核意见

1鲁家峙本人孙枪纪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2鲁家峙本人陆根宝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重大疾病符合条件
配偶王德芬已婚
3鲁家峙本人刘秋兰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4鲁家峙本人周阿岳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5东大本人方阿定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林彩娥已婚
6东大本人徐慧英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7中兴本人王亚芬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8泗湾本人张芝飞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9泗湾本人王英已婚满三年低保户低保户低保户、精神三级符合条件
配偶刘鸿君已婚
刘柏渊未婚
10泗湾本人罗京靖未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11墩头本人周友良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吕莲琴已婚
12墩头本人李德根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13墩头本人陈启宏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陈芷妍未婚
14墩头本人戎彩琴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徐信昌已婚
15茶湾本人董兵杰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董熠帆未婚
16茶湾本人王晓燕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配偶曲宝贵已婚
17西大本人金孝菊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18西大本人戴根娣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19荷东本人王福安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20荷东本人顾国祥未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21荷东本人傅科壹未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22中大本人叶方云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杨冠龙已婚
23中大本人林美菊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24中大本人张静文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25大干本人陈玉莲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林景颐已婚
26大干本人傅信国离异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27大干本人芮惠敏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28海星本人陈秀红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29中洲本人李恒青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陆雪仙已婚
30教场本人芮磊未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符合条件
31小蒲湾本人金锡英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32小蒲湾本人刘培素已婚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配偶鲍亚国已婚
33新街本人魏莉莉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34新街本人史雅琴丧偶满三年5.2196万元以下17万元以下满60周岁符合条件
























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17户)名单
序号街道社区姓名退件理由
1沈家门鲁家峙丁纪银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批地建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2沈家门鲁家峙丁惠芬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房产转移未满三年。不符合申请条件。
3沈家门东大袁富强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并现有房产面积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4沈家门东大蔡登林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未提供收入证明。不符合申请条件。
5沈家门东大王天乐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提供虚假证明收入。不符合申请条件。
6沈家门东大史志跃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7沈家门东大郑一鸣经审核,申请人家庭工作地在外地未实地居住。不符合申请条件。
8沈家门泗湾潘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9沈家门泗湾赖文波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10沈家门茶湾庄国庆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房产转移未满三年。不符合申请条件。
11沈家门西大盛燕凤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多次婚姻,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符合申请条件。
12沈家门西大郑怡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13沈家门西大戎宝定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未提供离异协议书。不符合申请条件。
14沈家门荷东应金龙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批地建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15沈家门海星苗信龙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房产面积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16沈家门新街张芳飞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有注册公司收入超。不符合申请条件。
17沈家门西大张彩娟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未提供详细资料。不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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