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核定澜湾府邸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关于印发〈舟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舟价发〔2009〕129号)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18]22号)等文件规定,经实地初评该小区物业服务具体情况,拟核定澜湾府邸小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舟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一级执行。具体为:普通高层住房(含中高层)最高物业费标准为2.0元/月·㎡,允许下浮。非普通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车位服务收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的车辆停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对上述收费标准有意见及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twj12358@163.com或致电0580-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提出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7月5日。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