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横管委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7-28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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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六横镇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方针,最大限度减少旱台汛灾害损失,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部门、村(社区)“三防”工作职责,积极有效地组织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浙江省沿海地区乡(镇)政府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和市、区“三防”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修订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一、概况

六横岛位于舟山西南部,地理位置在东经121°59′—122°36′,北纬29°33′—29°48′之间,北距沈家门24.8公里,西距宁波北仑7.5公里,海岸线总长85公里。住人岛5个,陆地面积140平方公里,设35个村(社区),常住人口约10万。现有耕地面积24000亩,山林面积87589亩。共有企业1069家(其中船舶修造6家),大小码头28座(其中千吨级以上码头8座),干船坞11座(其中万吨级以上7座)。渔业机动船只278艘,运输及个私船舶145艘(其中客轮22艘),港内辅助船只13艘。

全岛共有小二型以上水库24座,山塘59座,总蓄水量1181.1万立方米;一线海塘63条(其中标准海塘42条),总长43.5公里。有避风塘7处(分别是佛渡、小湖、草盘、马跳头、大鱼厂、田岙、蟑螂山),一级渔港1处(台门)。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旱台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灾害引发恶性事故,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工作重点

1.按照人员安全转移安置计划,组织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渔排、泥石流及山体滑坡易发地等场所及区域的人员安全转移和危险防范工作,提前检查避灾场所。

2.督促出海船舶及时回港或就近避风,做好避风港区、锚地的安全管理和船员安全转移工作。

3.检查水库(山塘)、海塘(水闸)、内河排水闸、滩涂围垦等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度汛;落实专人对水利设施的巡查。

4.落实建筑工地的施工机械、城区广告牌、交通道路、学校、客运中心、港口码头、电力通讯设施的防汛抗台保安措施。

5.及时做好风、雨、潮、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发布“三防”信息;加强集镇区及低洼地段、农田防洪排涝的防范工作。

6.指导渔农村、企事业单位等落实“三防”各项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自救工作;认真排摸、深入调查灾害损失情况。

三、组织指挥机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1.管委会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三防”工作。

总   指   挥:何国忠

常务副总指挥:白希勇

副  总 指 挥: 吴子奇、李广东、吕  辉、忻丁世、周金荣、陆松善

成        员:沃其宏、刘普杰、沈建明、郭  勇、陈宇宙、刘圣锋、任  挺、张秀义、陈  斌、朱转干、林海峰、俞鹏军、刘  挺

2.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任  挺(兼)

副 主 任:李  刚、蒋定获、王超仕、傅梅芬、刘书高、

余晓君、刘海召、缪宏州、杨忠君、张  龙、

刘红雷、乐小勇、王  瑜、刘  瑶、邵哲东、

贺绿柳

成    员:陈  刚、陈昱均、柯方方、顾登辉、刘友军、

林海娜、江  波、顾松涛、陈  楠、张鹏杰、

刘超艳、曹莉玲、徐  凯、刘  豪、 刘云汉、

杨丝意、马罗心凝

办公室下设督查组、信息组、预警组、抢险救灾组、人员转移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详见附件3)。

日常联系电话:6081453;夜间值班电话:6082113;防汛抗台期间联系电话:6081453。

3.三防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

(1)工矿船舶危险化学品企业旅游组

分管领导:周金荣

白希勇(旅游)

组    长:刘圣锋

副 组 长:李  刚、刘海召、缪宏州

组    员:刘剩男、刘华杰、陆哲晶、张  忠、陆姗姗、

虞尚臻、徐东来

(2)建筑工地组

分管领导:忻丁世

组    长:张秀义

副 组 长:乐小勇

组    员:虞碧峰、李明臻、邵浩扬、贺贤斌、王华博、

邵诩繁、石哲思、任  刚、陶威锋

(3)市政管理组

分管领导:李广东

组    长:陈  斌

副 组 长:邵哲东

组    员:朱  凡、沈乾坤、周  越、陆晓旭、孙彬译

(4)地质灾害组

分管领导:忻丁世

组    长:张秀义

副 组 长:王  瑜、刘  瑶

组    员:刘旺盛、邵舟琳、林恒轲、茹丹峰

(5)水利工程组

分管领导:白希勇

组    长:任  挺

副 组 长:杨忠君

组    员:柯方方、刘章佩、周世俊、於佳杰、邵铅翔、

虞哲渊、王晨帆

(6)渔农组

分管领导:白希勇

组    长:任  挺

副 组 长:张  龙

组    员:沃琪盛、鲍世位、杜方明、刘  洸、虞友杰、

李玲连

(7)教育卫生组

分管领导:白希勇

组    长:任  挺

副 组 长:刘红雷

组    员:夏林海、何武波、刘寅峰、徐焱杰、林岳平、

柳  波、王  伟、周  通、张科颖、王姜惠

4.“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政策法规处、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办)、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投资促进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六横边检站、六横海事处、六横港航分中心、六横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六横公安分局、六横交通分局、六横消防救援站、六横交警中队、六横卫生监督所、六横渔政渔监分站、六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横供电所、六横电信支局、六横移动分局、六横联通分局、六横供销社、普陀人民医院六横分院、六横中心卫生院、六横粮管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运输总公司、舟山市六横环岛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舟山中电建水务有限公司、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舟山市鑫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浙江东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舟山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舟山深能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自在盛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宏基水产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舟港水产有限公司、舟山远东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舟山恒宏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舟山市东欣仪表有限公司、舟山市庆丰铁路仪表有限公司、舟山市哲南石料有限公司、舟山亨泰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佳尔灵仪表有限公司、舟山市佳兴仪表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欧凯仪表有限公司、浙江盛海新能源有限公司、舟山市信欣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二)工作职责

1.“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1)传达落实上级“三防”指令,全面部署、督查全岛的“三防”工作。

(2)指导处理突发性事件,指挥抢险救灾,调度抢险队伍,调配抢险物资。

(3)检查避灾场所情况。

(4)宣布“三防”应急解除,统计灾情和部署灾后自救工作。

(5)做好“三防”各项预警及预案编制,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2.指挥部指挥工作职责:

总指挥:对管委会“三防”工作负总责;全面部署、督查辖区内“三防”工作;指导处置突发事件,发布抢险命令。

常务副总指挥:负责“三防”日常工作;“三防”期间分管一线指挥;部署落实灾后自救工作。

副总指挥:根据工作分工负责辖区内各单位、片组“三防”工作。

3.“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岛区域内各单位执行三防指挥部指令情况及各片区落实“三防”各项措施及各单位到岗到位情况。

信息组:负责三防信息汇总及工作情况汇报;与村(社区)、各单位工作联系;灾情收集、灾害统计汇总工作。

预警组:负责收发上级及本级防指指令,组织会商会议;台风动态跟踪记录,及时发送指挥部下达的各项防汛防台抗旱命令;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汛防台抗旱各类灾害动态情况并及时发布;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抢险救灾组:负责调度应急抢险救助队伍,负责水利工程及其它重点防御对象防汛防台抗旱的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人员转移组:负责人员安全转移安置、伤亡救护、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物资转移和各小组、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宣传组:负责“三防”信息发布、报道抢险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编辑“三防”录像专辑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调度及救灾物资调配、人员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调集市、区、管委会委属各单位车辆、人员及相关物资。

4.专项工作组(详见附件4)工作职责:

工矿船舶企业旅游组工作职责:

(1)督促各企业认真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指导企业制订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全面部署工矿船舶企业旅游“三防”工作,督促工矿船舶企业及工业园区“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游客疏散,旅游景区、旅游设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2)检查、落实工矿船舶企业、旅游景区“三防”工作,及时完善无动力船舶防汛抗台工作预案。准确及时上报无动力船舶情况及抗台避风措施。

(3)帮助企业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建筑工地组工作职责:

(1)切实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指导建筑企业制订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全面部署相关单位、房屋建筑企业、辖区在建工程项目“三防”工作,及时完善“三防”工作预案。

(2)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深基坑、脚手架、承重支模架、临时围墙等设施及重点部位的“三防”措施;指导开展村镇危旧房的加固除险及防汛防台抗旱期间人员撤离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所辖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实施物业管理的地下空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防止引发次生灾害。

市政管理组工作职责:

(1)切实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及时制订完善“三防”工作预案。

(2)保障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地下排水管网等设施完好、畅通,发现管网堵塞等问题及时排除,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加强对城区市政、绿化等隐患点的监管。负责城市内涝综合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出人员转移建议。

地质灾害组工作职责:

(1)切实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全面防控辖区地质灾害。

(2)负责辖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技术支撑,及时进行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水利工程组工作职责:

(1)切实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小流域山洪监测预警,并提出人员转移建议,全面科学调控水库(山塘)水位。

(2)负责对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

渔农组工作职责:

(1)切实执行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及防办指令,负责制定渔农业防台工作预案,全面科学防控渔业、农业防台工作。

(2)负责辖区渔船、渔港、沿海水产养殖防台工作,负责联系海上应急救援;农业种养防汛防台管理、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教育卫生组工作职责:

(1)负责校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中小学校停课,并协助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管理。

(2)负责医疗救护,受灾地区卫生防疫,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员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5.“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坚决执行管委会“防指”下达的指令;积极参加“三防”会议。

(2)加强“三防”期间值班,做好预警及“三防”应急预案编制、落实各项措施,“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点在各自单位。

(3)按照预案要求,针对“三防”重点,切实做好各自工作;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及灾后自救。

(4)协助周边村(社区)做好“三防”工作;督促村(社区)落实专人做好山塘、河道、排水闸管护工作,确保各类排水渠道畅通。

(5)“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党群工作部:按照有关信息发布规定,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辖区内工业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应急预案,指导修造船企业做好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全面掌握全岛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情况;指导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危化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督促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好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应急预案;负责旅游景区及景区内涉海休闲场所等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旅游企业做好台风洪水影响期间游客安全转移和适时关闭旅游景点、旅游景区内涉海休闲场所等应急工作;开展防汛防台和避灾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督促指导开发办(四个国有公司)做好小郭巨、佛渡金竹山、凉帽潭、永安塘围垦区域内的海塘、水闸防汛防台工作。

社会发展局:负责对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科学调控水库(山塘)水位,指导督促各村小流域山洪排查;组织实施渔业船舶、海上养殖和农林设施等避险、应急处置工作;检查避灾点情况,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规划建设与交通局:负责在建工程“三防”工作,及时完善“三防”工作预案;组织建筑工地相关人员安全撤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机械、在建工程脚手架、临时工棚等“三防”措施;指导做好危房人员安全转移,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点监管和及时治理。

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三防”工作,保障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地下排水管道等防洪排涝设施畅通,发现堵水等问题及时排除,确保排水畅通,加强对城区广告牌、市政、绿化等危险建筑物、构建物及临时建筑的监管。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交通畅通,协助相关部门转移受灾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横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技术支撑,提出人员转移建议。

六横海事处:根据海上搜救、预防等特殊需要,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遇险船舶救助。

六横交通运输分局:负责交通运输车辆、公路巡查及道路抢修;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公路指示标志、行道树和公路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

六横港航分中心:负责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企业落实防台措施,督促提醒水路货运企业落实经营船舶防台避风措施。

电力供应部门:负责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隐患,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单位:做好“三防”应急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尽快恢复损毁的通信设施,必要时提供卫星移动电话。

卫生疾控部门:加强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护、疫情预防、控制和心理干预等工作。

企业成员单位:制订完善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措施。

6.管委会机关干部联系村(社区)责任岗位(详见附件7)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检查“三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做好重点区域的“三防”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区域内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自救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三防”指令;全面部署辖区内各村(社区)“三防”任务,及时了解辖区内单位的防汛抗台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危房、地质灾害等相关情况;落实专人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编制相关方案,熟悉避灾路径;组织抢险队伍,配备“三防”物资;做好“三防”预案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收集、上报工作。

(3)督促做好辖区内水利设施的“三防”工作,落实水库(山塘)、海塘(水闸)值班和巡查制度,确保辖区内河道、排水闸等排水渠道畅通。

(4)检查、落实辖区内电力通讯设施、施工机械、工程脚手架、城区广告牌等重要设施设备及交通道路、港口、码头、客运中心等重点区域的“三防”工作。

(5)做好出海船只回港避风相关工作。

(6)全面了解灾情,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及维稳工作。

7.各片组“三防”工作组干部(详见附件7)注意事项:

峧头新村:地质灾害易发点、低洼地、临时工棚、危房、沿街商铺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的巡查;河道排水及城区防洪。

洋山新村:地质灾害易发点、低洼地、临时工棚、危房、沿街商铺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煤电水闸)的巡查;河道排水及城区防洪。

龙山新村: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船只安全避风;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确保中远、龙泉水闸及时开启。

沙浦新村: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船只安全避风;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确保中远水闸及时开启。

双塘新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张家塘新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青联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青山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滚龙岙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岑夏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平峧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围垦海塘(水闸)排水。

梅峙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杜庄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小湖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苍洞村:出海船只安全避风;山体滑坡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小湖和草盘避风塘的安全管理工作。

礁潭新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高峰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台门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台门社区居委会:出海船只安全避风;山体滑坡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城区防洪排涝。

田岙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悬山村:出海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台门港养殖渔排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大鱼厂、马跳头避风塘和元山船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佛渡村:出海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户、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特别是非标准海塘内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地爿避风塘的安全管理工作。

东靖社区居委会:地质灾害易发点、低洼地、临时工棚、危房、沿街商铺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煤电水闸)的巡查;河道排水及城区防洪。

蟑螂山社区居委会: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棕榈湾社区居委会: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新民社区居委会: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沿街商铺广告牌、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大脉坑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石柱头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山西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嵩山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积峙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五星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和润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小郭巨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双屿港村:船只安全避风;泥石流易发地、危房、低洼地、临时工棚、养殖塘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水库(山塘)、海塘(水闸)的巡查;确保河道畅通,排水闸及时开启。

四、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六横管委会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和区防指要求发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用“蓝色”表示)、较大(Ⅲ级,用“黄色”表示)、重大(Ⅱ级,用“橙色”表示)和特别重大(Ⅰ级,用“红色”表示)四级。

(一)一般(Ⅳ级,蓝色)事件

1.洪水一般(Ⅳ级)事件

(1)实测日面雨量达到7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

(2)区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将发生100毫米以上降雨。

2.台风一般(Ⅳ级)事件

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沿海平均风力7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对六横产生影响。

当出现以上一般(Ⅳ级,蓝色)事件时,管委会防指启动Ⅳ级(蓝色)应急响应。主要做好以下防汛防台工作:

(1)管委会“三防”办主任召集防指成员单位(详见附件2)举行防汛防台会议,分析研判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部署防汛防台具体工作。管委会“三防”办全体工作人员到岗到位(详见附件3、4),村(社区)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2)管委会“三防”办加强值守,将会商情况汇报“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通报管委会“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3)督查船舶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防台避风工作的落实,密切跟踪无动力船舶动态;通知个私运输船舶到安全港口避风,做好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督促交通码头、客运中心的防台工作。

(4)各村(社区)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加强水利设施巡查,在汛期巡查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水库(山塘)、海塘(水闸)、河道(排水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水库(山塘)、河流蓄水情况;确保在建的水利工程安全;督促水库、闸门管理人员到位值班,确保各水利设施在防汛防台期间安全运行;检查落实防汛防台物资。

(5)密切跟踪所有渔船动态,要求渔船管理单位24小时保持与所有渔船的联系,确保渔船安全避风;做好各渔业码头、避风塘的防台工作;通知各海上、围塘和畜禽养殖户、大棚种植户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6)检查、落实人员安全转移避灾点和避灾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避灾人员的安全。

(7)检查在建工程的施工机械、临时工棚、高空挂件等抗台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工程督促专人负责到位;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完好情况。

(8)加强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的检测,及时与各村(社区)联系,要求早作防范,确保边缘群众的安全。

(9)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防台相应工作。

(二)较大(Ⅲ级,黄色)事件

1.洪水较大(Ⅲ级)事件

实测日面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

2.台风较大(Ⅲ级)事件

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沿海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对六横带来一定影响。

当出现以上较大(Ⅲ级,黄色)事件时。根据会商结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主要做好以下防汛防台工作:

(1)“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或其授权“三防”办主任主持召开防汛防台会商会议(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2 ),并部署防台具体工作;“三防”办主任进岗带班,并督促管委会各下社工作组进基层一线指导防汛防台救灾工作,同时各村(社区)干部全部到岗到位;所有责任人员全部进入防汛抗台岗位。

(2)要求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危险山塘、主要海塘(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对水库(山塘)每3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防办督查信息组;同时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

(3)检查种植大棚、畜禽饲养、养殖鱼棚户落实防汛防台的各项措施,包括作物抢收、畜禽转移、财物转移、人员撤离等。

(4)按照防指的命令,要求六横未避风或“逃洋”的船舶立即到安全港口或进入避风塘避风,并把船舶的避风地点上报“三防”办督查信息组。

(5)按照防指的要求,把危房户、低洼地、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群众以及建筑工棚里的外来民工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并把人员安全转移情况上报“三防”办督查信息组。

(6)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全部到位,24小时值班,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船舶修造企业进一步落实无动力船舶的安全防御措施。

(7)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机械、设备,并根据所需发放。

(8)要求各抢险队伍到各值班地点原地待命,随时听候调动。

(9)要求各防汛防台片组、村(社区)责任人,按“三防”指挥部要求,再次向指挥部汇报防汛防台工作的落实情况。

(10)利用有线电视台、广播、宣传车,告知民众台风动态和防范要求,增强全民防汛防台意识。

(11)电力、通讯、广播、医疗等单位作好抢修、抢救应急的各项准备。

(12)巡视督查各组防汛防台工作。

(三)重大(Ⅱ级,橙色)事件

1.洪水重大(Ⅱ级)事件

实测日面雨量达到13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

2.台风重大(Ⅱ级)事件

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12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在我区境内登陆或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在台州以北至上海间登陆,或紧擦我区沿海(东径125度以西)北上,并将对六横带来较大影响。

当出现以上重大(Ⅱ级,黄色)事件时。根据会商结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主要做好以下防汛防台工作:

(1)“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防汛防台会商会议(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2),研究决策抗台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实时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参加抗台抢险,随时向上级防指报告情况;并利用有线电视,召开电视会议,向全岛发布防汛防台总动员。

(2)“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单位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督促管委会各下村工作组及各村(社区)基层一线做好防汛防台救灾工作及各责任人员进入防汛抗台岗位,严阵以待。

(3)危房户、低洼地、养殖鱼棚、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群众以及建筑工棚里的外来民工转移至管委会设立的避灾中心安置。

(4)企业防台准备工作已完成,所有员工撤离到安全地点;无动力船舶安全防御措施全部落实;企业管理层按职责转入抗台抢险阶段。

(5)辖区内各类船舶防台工作已完成,帮助、指导外来船只的避风,所有船员转入到抗台抢险阶段。

(6)种植、饲养、养殖专业户的防汛防台工作第一阶段已完成,转入到自救阶段。

(7)指挥部抢险组调配抢险物资(麻袋、铁锹等)全部到位,并按照需要把救生衣、头盔、电喇叭、手电筒、铜锣等设备发放给防汛防台相关岗位的人员,其他抢险物资如运输车辆、铲车、挖掘机等原地待命。

(8)指挥部抢险组通知各片抢险队伍到岗到位,集结在各所在单位办公点;村(社区)、社抢险队伍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集结在各村(社区)办公点;所有抢险队伍全部按组到位原地待命。

(9)指挥部督查信息组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台风、暴雨的等量级预报,并向委属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业、各村(社区)通报台风未来发展趋势。

(10)在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时,海塘矸闸值班人员和抢险人员应在台风暴潮前撤离现场。

(11)各避灾对象没有防指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安全地点;各抗台抢险组织没有防指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特别重大(Ⅰ级,红色)事件

1.洪水重大(Ⅰ级)事件

实测日面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暴雨。

2.台风重大(Ⅰ级)事件

区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预报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将在我区境内或市界附近登陆,并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六横。

当出现以上特别重大(Ⅰ级,红色)事件时。根据会商结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主要做好以下防汛防台工作:

(1)“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全面动员,全岛进入紧急防汛防台期。“三防”指挥部召开全体会议,总指挥对全岛民众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安排部署防汛防台救灾工作,研究解决防汛防台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管委会防指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指报告相关情况。

(2)按照管委会防指的命令,全力开展防汛抗台救灾工作;社会抢险力量(包括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和各类救灾物资由管委会防指统一调剂,不得擅自行动;管委会派出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防汛抗台救灾工作,力争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

(3)所有城乡居民进入安全地点,选择相对安全坚固的房屋,任何人员不得留驻户外;对受灾群众转移至管委会指定的避灾中心及临时避灾所安置,并做好灾民的生活救助、疾病控制工作。

(4)各避灾对象没有防指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安全地点;各防汛抗台抢险组织没有防指命令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适时宣布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6)在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时,海塘矸闸值班人员和抢险人员应在台风暴潮前撤离现场。

(五)人员撤离和抢险方案

1.人员撤离指令的发布

管委会“三防”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等级或市、区防指要求发布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指令。委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有关企业单位、各村(社区)在收到人员撤离(转移)指令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预定路线、地点进行撤离转移(具见附件5)。若通讯中断或无法请示时,各村(社区)书记或各片责任领导视情况可以直接决定撤离,撤离信号为广播或鸣锣、警报等。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经劝说无效时,可依照《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采取强制转移撤离措施。

2.抢险方案

抢险原则:以人员安全为主,兼顾财产。

(1)小(二)型以上水库抢险方案。

大岙、五星、上龙山、范家、大岭下、东岙、西岙、青港等24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抢险预案已制定,防汛抗台期间抢险主要以人员转移为主,大坝抢险预案在此不再详述(详见各水库防洪抢险预案,预案放置于各水库管理房或管理员保管)。

(2)抗台期间船舶抢险方案。

①命令船舶编组“逃洋”、避风;在“逃洋”、避风过程中,如有船出现机械故障或其他险情,编组船舶实施互救,并及时报社会发展局和相关部门。

②在防台避风航行期间,如单船出现机械故障或其他险情时,一边船舶自救,一边向附近船舶求救,并向船舶管理单位或社会发展局呼救。接到求救信号的责任单位应迅速报告区海洋渔业局等相关单位要求派船救援,同时联络附近船舶救援,尽最大的努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③防台避风期间,在六横区域避风船只,出现船碰船、船碰堤、船移锚等险情时,船长组织自救并紧急报告防指抢险救灾组;抢险救灾组接到险情后,通知社会发展局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船舶所属单位负责人迅速赶到出事现场,根据临时船舶锚地船只编队,现场调度,要求邻近船只施救,同时立即通知医疗单位赶赴出事现场,医务人员和救护车随时待命实施抢救;当抢险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时,由现场指挥人、船主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共同决定下达弃船保人命令,确保人员安全;当船主不同意弃船时,由现场指挥人请示防指后下达弃船命令。

④防台避风船舶在异地避风时发生险情,立即报告管委会防指抢险救灾组,管委会防指抢险救灾组接到险情后迅速与上级防指联系,争取上级防指的救援。

(3)洪水及泥石流、危房抢险方案。

①管委会下派防台小组同村(社区)负责人做好地势低洼、溪坑山脚等区域的危房群众转移撤离工作。

②危房群众安全转移点以近邻和亲戚为主,在发生较大规模的灾害时,转移到指定安置地点(详见附件5)。

(六)应急结束

管委会防指接上级防指解除警报指令后,并且当地洪水、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常务副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管委会防办督查信息组通知各单位、村(社区)防汛防台组,应急结束各组工作重心转入灾后自救工作,并及时了解灾情,统计、上报灾害损失。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六横电信支局、六横移动分局、六横联通分局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救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系。

2.党群工作部负责全岛防汛防台救灾信息的及时刊登、播发。

(二)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救灾的义务。抢险队伍由“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灾组按险情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到出险点后,服从防指统一指挥。

抢险救灾组:组  长:俞鹏军

副组长:刘书高   联系人:顾松涛

第一组:管委会机关应急抢险小分队19人组成。

组  员:顾松涛、王  雷、周斌杰、王  斌、刘  凯、

邵基勇、刘浩挺、胡科军、许  勇、俞  侃、

沈愉洁、张  舰、曹乙男、刘益舟、胡丹豪、

贺  勇、贺侣洁、虞哲权、李东东

第二组:六横公安分局组40人组成。

负责人:陆琪凯

第三组:六横边检站人员10人组成。

负责人:王生平

第四组:六横消防救援站10人组成。

负责人:严祯瑞

第五组:由六横海事处、六横港航分中心、六横渔政渔监分站等15人组成。

负责人:方益军、刘  扬、陈  路

第六组:由六横卫生监督所、六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陀人民医院六横分院、六横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等20人组成。

负责人:王姜惠、张科颖、王  伟、周  通

第七组:由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干部职工等100人组成。

负责人:周建华

第八组:由浙能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干部职工50人组成。

负责人:朱青国、王建乔

第九组:由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干部职工20人组成。

负责人:郑华平

第十组:由舟山市鑫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干部职工50人组成。

负责人:周亚国、夏松康

第十一组:由舟山市龙山船厂有限公司干部职工等50人组成。

负责人:吴建军、李松康

第十二组:由浙江东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干部职工50人组成。

负责人:乐鹏飞、宋雪康

第十三组:由浙江舟山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干部职工50人组成。

负责人:许映明、高  富

第十四组:由舟山中电建水务有限公司干部职工等40人组成。

负责人:王成辉

第十五组:由六横供电所、六横电信支局干部职工等40人组成。

负责人:陆一斌、林  凯

第十六组:由六横交警中队、六横交通分局干部职工等20人组成。

负责人:江  列、乐小勇

以上队伍除管委会本级,其他队伍人员名单报管委会“三防”办备案。

(三)物资保障

管委会“三防”指挥部统一全岛防汛防台物资直接调运的防汛防台物资有: 麻袋10000只、编织袋10000只、木矸板3方、水泥矸板10块、启闭机3台、水泵3台、发电机组5台、水工布300平方、救生衣20件、救生圈10只、铅丝及铁锹、土箕、手电筒、安全帽等物资和设备,碎石、泥沙酌情预备。

各村(社区)专设“三防”物资仓库,物资由村(社区)在辖区统一调用。村“三防”仓库物资有:麻袋1000只、编织袋1300只、铁铲30把、板锄20把、钉耙10把、洋角10把、6米彩布1卷、铅丝50斤、10〞-14〞塑料绳30斤、土箕5担、安全帽10顶、救生衣10件、雨衣10件、充电手电灯5盏、块刀2把、带柄榔头2只、18〞管子钳1把、钢丝钳2把、手提切割机1台、钢卷架2把、10-12寸活板手4把、手套10副。

村“三防”农用车2部由村(社区)落实,沙、石子指定地点自行装运,沙场:峧头大岙码头沙场联系人:沃利伟,联系号码:13867236932(266932);台门棚敦咀石子、沙场联系人:王永国,联系号码:15168080752(250752);佛渡石子、沙场联系人:郭其裕,联系号码:13957239526(269526)。

(四)资金保障

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等有关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落实;负责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负责指导、督促受灾区做好救灾款的发放和使用。

(五)技术保障

市、区、六横防指为全岛防汛防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保障。

(六)治安保障

六横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地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和突发事件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七)避灾场所保障

全岛现有1处避灾中心、16处避灾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八)电力保障

六横供电所负责防汛防台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九)交通运输保障

六横交通运输分局、六横港航分中心、六横交警中队、舟山市普陀区六横运输总公司、舟山市六横环岛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救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负责渡口安全。

(十) 医疗卫生保障

普陀人民医院六横分院、六横中心卫生院、六横卫生监督所、六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员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十一)后勤保障

防办抢险救灾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全岛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物质的统一调度工作。

六、灾后自救

(一)救灾

管委会防指宣布应急结束后,各片组信息员迅速调查核实灾情及防汛防台情况,上报管委会“三防”办督查信息组;督查信息组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后上报管委会防指;管委会防指统一部署灾后自救工作。

管委会派出工作组组织有关单位落实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社会发展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电力、邮电、交通、城建等部门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破坏的防汛工程、电力、通讯、自来水管道、公路、桥梁、码头、民房等,保证人民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五)灾后重建

六横管委会“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七、预案演练

每年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三防”预案演练。演练主要内容包括防汛防台网络系统、基层防汛体系、无动力船舶防台措施、紧急抢救和人员安全转移。

八、旱情预案启动

(一)一般旱情:下列情况为四级(蓝色)警报

全岛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水量偏少,供水水库蓄水率≤35%,且>29%;饮水困难人数开始出现。

措施:全岛自来水供应开始进行收紧,水价按用水量梯度计价。

(二)较大旱情:下列情况为三级(黄色)警报

全岛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水量严重偏少,供水水库蓄水率≤29%,且>24%,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0人。

措施:向广大民众发布旱情信息,通知全岛自来水供应收紧,并进行统一供水,水价按用水量梯度计价,停止农村农田灌溉用水。

(三)重大旱情灾害:下列情况为二级(橙色)警报

全岛内7-10月份连续干旱60天以上;梅汛期降水量严重偏少,供水水库蓄水率≤24%,且>2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0人。

措施:全岛自来水供应收紧,并进行统一供水,水价按用水量梯度计价。停止农村农田灌溉用水。河道水翻库,争取地下水源,工业用水采取限量供水。

(四)特别重大旱情灾害:下列情况为一级(红色)警报

全岛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水量严重偏少,供水水库蓄水率≤2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5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000人。措施:全岛自来水供应收紧,进行统一供水,水价按用水量梯度计价,优先保证并限量限额控制生活用水。停止农村农田灌溉用水。河道水翻库,争取地下水源,限制工业用水。

九、附则

本预案由六横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制订,报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指挥部将定期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作相应调整。

本预案于2021年7月进行重新调整,2021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由管委会“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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