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争做“枫桥经验”先行典范
发布日期:2021-09-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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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是强化调解员专职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基础上,选取10个村社试点推行聘任村社专职调解员。目前,共聘任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村社专职调解员11名。二是引领品牌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1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引领作用,集结全国模范、省级特级调解员的影响力,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效能。三是构建指导员规范制度。在全市首创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明确4大工作职责+5大工作机制,建立首批由警官、检察官、法官等为主体的29名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库,为全区实行“定人、定点、定岗”结对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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