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发票,企业主应该很熟悉,发票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是息息相关的,但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有着规范的管理要求和严格的法律约束,因此企业主只有更加熟悉发票的相关规则,才能避免在使用过程中触碰红线。
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虚开虚开,自然是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才叫虚开发票。这种想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虚开的定义要比想象的大的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什么是虚开发票?企业应如何规避虚开发票的风险?
发布日期:2021-09-17
09: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