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促进水产品安全性提升,实现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浙农渔发〔2019〕12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列七家单位为我区2022年度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示范点:
舟山市六横红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登步乡日升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舟山市涛兴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舟山市普陀区优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舟山市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乡永兴水产养殖场、舟山市六横小北港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时间七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联系人:戴海军、沈张波;电话:3013645、3055112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