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的部署,始终对标“重要窗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法律服务等工作,做到了业务工作、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以高质量的法治服务,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普陀区成功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我局被评为“法雨春风”爱民实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表现突出集体。
(一)以强化政治建设为引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再展新面貌。全系统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全力以赴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调查核实办结举报线索1条、主动报告违纪律师1名,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643件,全面排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21个,新建制度8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通过蚂蚁岛红色教育基地现场学、专题党日活动辅导学、机关学习小组领悟学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了学习贯彻实效;依托“岗位大练兵”活动载体,派出24名骨干干部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干部业务素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今年以来开展各类进基层活动50余场次、为群众解决困难和诉求问题1500余个,切实促进了干部队伍作风优化,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积蓄了强大力量。
(二)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标尺,法治普陀建设再创新成绩。
1.法治普陀建设注入新动力。一是法治建设推进力明显提升。作为全市唯一一个荣获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完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申报工作。发挥区依法治区办统筹职能,单设秘书科,强化对法治普陀工作的督促指导。协助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会上签订《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切实构建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平台。二是法治建设项目培育有新实践。推行行政机关合同“五统一”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统一编号规则,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年实现线上重大合同审查全覆盖,审查招商引资类、区政府重大合同32件,部门备案登记544件,累计标的额约63.16亿元。三是基层法治建设有新抓手。今年,六横镇纳入全省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六横镇、沈家门街道纳入全市省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六横司法所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有序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5家、市级18家。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家、省级21家、市级44家,区级创建面达100%。
2.法治政府建设再现新气象。一是政府法律事务施展新动作。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聘任法律顾问行为,杜绝受过行政处罚、执业未满5年的律师聘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涉法事务300余次,其中参与镇(街道)合同审查活动200余次,为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法治保障。建立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季度督查机制,今年政府合同合法性采纳率达98.4%,比去年同比增长354.3%。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新提升。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3件,办结13件,召开听证会7件(次),力求案件审查全面客观真实;经调解主动撤回5件,调撤率达38%。其中召开案件协调会2次,行政机关自行纠错2件,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出台《普陀区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设立行政败诉案件及时报送制度。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梳理复议纠错案件5件、行政败诉案件11件。今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经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案件亦无败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有新推进。在全区行政执法队伍中部署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等三个环节,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普陀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管无偏见”专项行动,督查全区各执法单位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目前各单位执法证件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四法治宣传工作有新载体。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学习宣传为重点,明确2021年区属单位重点普法任务清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普陀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完成“八五”普法规划(草案)公示、区属单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召开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八五”普法规划(审议稿);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报告。
(三)以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导向,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有新优化。
一是持续“减证”便民。形成《舟山市普陀区惠企政策清单》,含惠企条款82条、规范性文件23件;依托“舟山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向社会公布惠企政策23条。牵头启动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梳理拟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7项。打造“无证明城市3.0”,推动基层证明事项清理,清理证明事项101项,其中实施告知承诺的61项。
二是深化法律服务惠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雨春风”服务月活动等,发挥“1+X+1”司法行政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智库”和“高参”作用,开展法治宣传50余场次,走访服务村(社区)282家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创新推出《渔港先锋说法》《“戴”你学法》《“马”上说法》等普法微视频共6期;清理涉及烦企扰民的规范性文件7件,线上线下“法治体检”企业1807家,协调解决破产管理、劳动人事、合同违约等方面法律问题678个;依托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参与调解525起,成功调处381起,成功率达72.5%,标的额达590余万元,积极助推全区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专业服务惠企。启动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简称“千所联千会”机制),落实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全区9家律所和13家商会签订顾问协议,惠及市场主体41982家,搭建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已服务企业893家次,及时化解涉企纠纷197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486个。
四是优化法律援助为民。针对普陀海岛多的区域实际,相继推出“法律援助不出岛”“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等惠民便民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区法援案件涉及容缺受理13件,经济困难承诺制3件,全岛通办1件。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19 件,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 1381.8万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0件、认罪认罚359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以数字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平安普陀建设再有新担当。
一是打造“三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在村社试点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在全区11个村社试点推行聘任村社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并已全部正式上岗;新招录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截至目前,全区现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85名,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多维度、多层级、全覆盖。
二是提升矛盾化解工作效能。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990起,其中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92件,调处成功率100%,涉及金额23045万元。
三是增强工作室品牌效能。和海警第一工作站对接联系,建立驻海警东海渔嫂调解员工作室。成立全市首个价格纠纷调解工作室,为我区群众解决价格争议纠纷提供了一个新平台。目前全区共有品牌调解工作室14个,其中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个。今年以来,通过品牌调解室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2150件,成功调处率100%,其中2件调解案例获评全省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三等奖。
四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3人,目前在册在管274名。开展审前调查163人,提请收监执行3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全年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严重再犯罪情况;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节、重要活动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目前全区978名刑释人员的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100%。以创建“智慧矫正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海事、渔业等多部门的衔接配合,着力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风险精准识别、部门多方协同”的海上管控机制,形成了全省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精准管控的“普陀经验”。截至目前,区“智慧矫正中心”基本建设完成,远程视频对接系统、“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自助矫正终端、社区矫正“三区十八室”等软硬件配套设施已经安装到位并启用,形成了上下互通联动的社区矫正指挥体系。以沈家门司法所为试点,引入《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重点关注普陀籍特殊人群的家庭情况,为13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3000元。强化监地协作,为56名普陀籍在监服刑人员安排家属远程视频会见,全年共协助法院视频开庭30次、公安提供视频提审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