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272/2022-142885 公开日期 2022-01-04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以及春运期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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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水上客运企业和客运站:

为认真做好岁末年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春运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以及元旦、春运期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舟交安〔2021〕24 号)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时节,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群众出行和灾害性天气等增多,特别是春运期间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将给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岁末年初是大风、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高发期,同时也是各类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协作联动,做好客流高峰以及极端恶劣气候的各项准备。

二、加强预警,积极应对恶劣天气

针对岁末年初受冬季恶劣天气影响较大这一特点,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公安、气象、海事、港航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大风、雨雪气象和风暴潮、海浪信息的收集,加强预警。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自律责任,遇极端恶劣天气,应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天气情况达不到开航、开车条件的,坚决予以停航停运。行经内陆灾害地区的长途班车、包车要做好各种充分准备,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公路管理机构要针对冬季养护和应急保畅特点,强化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组织。

三、加强检查,抓好源头管理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节假日安全保障特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督查:一要严格落实水陆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做好车船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车船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加强车船动态管理,坚决落实停车休息(接驳运输)等相关制度,及时纠正驾驶人员不安全行为;二要加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各客运场站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各实名制站点要按规范落实实名制售、验票工作,同时密切关注车客滞留情况,及时做好应急措施;三要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完善设备加固和人员防护,防止垮塌、坠落等事故发生;四要做好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高落差路段以及临水临崖、急弯急陡路段的巡查检查,防止带隐患运行,如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加大巡查、抢通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水平。

四、严格措施,牢抓疫情防控

当前国内省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防控风险仍然存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目标,毫不松懈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监督指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要根据防控办工作要求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督促科学、规范、常态化开展防疫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做好远洋渔业从业人员转运、进口冷链物流等环节的监管。同时指导做好行业内部尤其是办公场所、一线干部职工的防护措施。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极端恶劣气候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根据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一有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和情况上报。要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防止出现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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