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2-121202 公开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2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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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起草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4次获得全省县区政府教育履职考核优秀,连续5年在全市县区政府教育业绩考核中排名第一,2017年全省实施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以来,连续4年进入第一梯队。

今年,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均提出了“到2025年,建成质量更加优质、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的目标。为主动适应“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域内教育发展不平稳矛盾,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根据省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及《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4日在全市率先发文成立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并分7个专项组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先后召开校园长座谈会、相关指标论证会等完善规划内容;并通过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区政府政务网公开征集社会意见。2021年10月,完成与刚出台的市教育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及数据比对并终稿。

三、制定依据

(一)《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二)《浙江省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委发〔2019〕20号)

(三)《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46号)

(四)《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52号)

(五)《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浙政教督办〔2020〕2号)

(六)《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发改规划〔2021〕26 号)

(七)《舟山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舟委发〔2020〕20 号)

(八)《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舟普政发〔2021〕13号)

(九)《舟山市普陀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舟普政办〔2019〕58号)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了近几年中央省市相关教育政策文件,将全文分为:“现实基础”“总体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关于“现实基础”。教育布局不断完善。城北小学、城北幼儿园、鲁家峙小学(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建成使用,普陀二中(武岭校区)建设工程基本完工,沈家门茶湾地块新建学校立项待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创成省标准化学校,美丽学校达标率100%,市级文明校园比例95%,智慧型校园建成率100%;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幼儿园公办率达到52.78%、普惠率达到88.89%、等级率达到100%。

2021年,全区学前三年普及率达到99.71%(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升高率达到99.58%。15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识字率达到9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45年,常住老年人教育人口覆盖面达51%。辖区内适龄新居民子女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符合条件的适龄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99%以上,“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实现了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和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目标。

(二)关于“总体思路”。本部分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教育空间布局为突破口,以改革开放为推动力,坚持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总体定位,做好普及普惠学前教育、优质实施义务教育、大力支持高中教育、个性发展成人教育,着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积极打造“重要窗口”普陀靓丽风景中闪亮的教育名片。

2.基本原则。主要有四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优质发展;坚持创新发展。

3.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使我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教育现代化程度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实现五育并举内涵提质,实现空间布局效应提质,实现师资队伍建设提质,实现教育服务能力提质,实现开放创新活力提质,实现离岛教育水平提质。

(三)关于“工作任务”。主要有八项: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优化教育空间布局;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数字赋能下的教育创新;扩大新时代教育开放交流;巩固提升离岛教育水平。

(四)关于“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教育管理机制、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五个方面阐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在加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方面,提出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在贯彻落实教育管理机制方面,突出要增强区镇两级政府举办教育的责任。在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方面,明确要落实各方面教育经费保障与增长机制。在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方面,强调要全面实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突出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会议决策事项

(一)总体方案是否可行。

我局自2020年起着手制定本规划,今年10月拟定规划草案,完成了规划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及风险评估四个环节,形成了由“现实基础”“总体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的规划方案。是否可行,请审议。

(二)加快优化中心城区教育空间布局方案是否可行。

1.东港新建小学选址于东港二期北部片区。该地块在海域围垦时已办理海域证。经咨询区自规分局,海域证不能直接转土地证,需注销,再由区自规分局代政府收储该土地。由于东港集团因“土地成本收回相关政策”未与区政府协商(或其他原因),一直未办理海域证注销手续,导致自规局无法开具东港新建小学项目权属证明,致使该项目停滞。
 2.沈家门第一小学现有41班,用地面积19715平方米,建筑面积13546平方米。按照省学校建筑三类标准要求,48班规模小学需用地29568平方米,建筑面积11078平方米,与现有学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相比,需增加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

该两项教育布局进度将直接影响我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建议在2022年加快推进该两个项目的实施。是否可行,请审议。

(三)提高学前教育非编教师工资待遇要求是否可行。
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第17项指标最新标准:民办园教师平均年收入不低于2019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8%、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且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019年舟山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901元,根据指标要求2022年非编教师工资应为81973元,我区民办园教师2020年实际平均工资为65837元,与要求指标相差16136元,我区现有民办非编教师184人,2022年预计需要增加对民办园工资补助约300万元,公办园非编教师工资也能按此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可行,请审议。

      解读人:杨叶凤(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0580-3050384

文件原文: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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