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加强虾峙镇与舟山本岛,特别是普陀区之间的联系,促进虾峙镇的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普陀环岛客运公司准备将“虾峙3”滚装客船作为常年应急船舶,在节假日、客流高峰期和特殊情况时营运朱家尖西岙至虾峙航线。为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环岛客运公司提出要求核定该航线客运票价的申请,经成本测算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出台该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收费标准:
分类 | 单位 | 等级 | 票价(元) | |
旅客 | 人次 | 上舱 | 30 | |
中下舱 | 25 | |||
客车 | 5座及以下 | 辆次 | 145 | |
6-15座 | 辆次 | 170 | ||
16座以上 | 吨次 | 90 | ||
货车 | 载重2吨及以下 | 辆次 | 215 | |
2.1-3.5吨 | 辆次 | 300 | ||
3.6吨以上 | 吨次 | 90 | ||
其他 | 二轮机动车 | 辆次 | 60 | |
三轮机动车 | 辆次 | 80 | ||
拖拉机 | 辆次 | 120 | ||
自行车 | 辆次 | 12 | ||
电动自行车 | 辆次 | 25 | ||
零星货物 | 百千克 | 18 |
(二)说明:
1、16座及其以上的按每10个座换算1吨,座位尾数不到5座的按5座计费,超过5座按10座计费。
2、车辆收费实行车客分流按实计收,除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外,每辆车随带一名驾驶员。
3、货车载重量和客车载客人数以公安部门核定为准,卧铺客车每个铺位按2个客位计算,3.6吨以上货车尾数不足半吨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车辆装载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重吨位时,则按实际装载吨位计费。
4、各类货车车辆每超长1米按1吨计费。2吨(含)以下车辆限定长度5.8米,5吨车限长7.2米,当车辆超过限定长度5.8米且不到7.2米时,则以5.8米为基数,当车辆超过限定长度7.2米时,则以7.2米为基数,不足0.5米按0.5吨,超过0.5米不足1米按1吨计费。
5、车辆装运超长货物时,每超长1米按1吨计费。不足0.5米按0.5吨,超过0.5米不足1米按1吨计费;每超宽在0.5米以内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10%,超宽0.5米及以上的按原车型标准加收30%。
6、危险品装运按普通车辆加收50%。
四、执行范围
朱家尖西岙至虾峙航线。
五、执行期限
本批复从2022年1月22日起执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580-3016111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putuo.gov.cn/art/2022/1/25/art_1229296022_1643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