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舟山市普陀区中旭科创双语学校是经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批准举办,并报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办学内容为全日制小学、普通初中学历教育,11月5日学校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经成本测算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出台该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学费标准:小学、初中基准价25000元/生.学期,可上下浮动20%。学校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报价格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民办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校园一卡通等在校学习生活时需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三) 学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学生因退学、开除、转学、休学、游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或仍需保留学籍的,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结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按学年或学期收费的,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1个月,不足30天的当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执行范围
普陀区
五、执行期限
本批复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虞金波
联系方式:0580-3016111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putuo.gov.cn/art/2022/1/26/art_1229296022_1643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