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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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普陀区

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1)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20日在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史海祥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区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年财政预算运行总体稳健。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含普陀山、朱家尖)财政总收入42.43亿元,同口径增长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8亿元,同口径增长7.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支出)为60.97亿元,增长7.1%。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为2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2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口径增长5.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年税收返还收入2.97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6.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亿元等转移性收入11.24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37.15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65亿元后,收入合计58.8亿元。

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4.6%。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65亿元后,支出合计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同口径增长6.4%。收支相抵,预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由于市区财力结算有一个过程,预算收支平衡结果待决算汇审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为0.56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5.3%;加上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7.23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79亿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为7.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为上年的190.3%,主要由于2017年土地出让形势趋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收支相抵,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舟山市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17〔44〕号)精神,从2017年9月起,原由我区核算管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七项社会保险基金上划市级实行统一核算管理。按市级要求,从2017年起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和汇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仍暂由我区管理。因此,从2017年起,我区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不再反映上述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仅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为2.37亿元,为上年的47.0%,动用上年结余0.06亿元,当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43亿元。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为2.43亿元,为上年的51.5%,收支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以前年度一次性结算因素。收支相抵,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收支相抵,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自贸港区先行区、“五大会战”和幸福普陀建设,坚持“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工作主基调,着力提升财政工作的质和效,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财税合力稳增长,确保支撑有力

抢抓自贸区挂牌、波音项目开工、甬舟高铁获批等区内外重大利好,围绕稳增长目标,做好收入分解落实与预测,调动国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积极性。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例会,强化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动态关注六横煤电一体化、金润石油转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源变化,及时协调税收征管和入库。规范非税征管,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一体化收缴体系,提升收缴效率,全年非税收入4.55亿元,同比增长17.8%。把握国家、省政策调控方向,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共计21.65亿元。加大融资力度,在上级补助未到位前,通过贷款3.5亿元提前兑付减船转产补助,确保渔民全额享受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百里滨海大道普陀段建设、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的融资工作,保障政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聚焦发展促转型,加快动能转换

统筹落实各项财政措施,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助推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全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政策,全年下达产业扶持资金1.25亿元,引导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做优做实,航运业平稳过渡,旅游业快速发展。安排上市挂牌企业扶持奖励160万元,支持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计划。创新财政投入模式,扩充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至2.1亿元,出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出资3200万设立“琅琨1号浙江自贸区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3.68亿元。继续帮扶扬帆集团、欧华造船、中奥能源等重点企业,防范欠薪风险。全年拨付建设资金12.53亿元,同比增长21.5%,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五水共治、蓝色海湾、旧城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清费减负,停征水利建设资金,取消白蚁防治费等10项收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扩面,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降标,预计年减负2261万元。

(三)惠民举措再加码,提升幸福指数

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新增财力继续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着力保障垃圾分类、污水治理、“菜篮子”工程、医疗惠民、安居工程等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全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29.7亿元,同比增长13.1%,占本级支出的80.0%。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城北小学、城北幼儿园、鲁家峙幼儿园建成投用,全年教育支出8.45亿元,同比增长17.6%。支持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推进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偏远海岛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全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2亿元,同比增长23.4%。支持幸福社区创建,全区首家“公建民营”模式养老机构竣工验收,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6700余人,发放传统捕捞渔民遗属补贴,低保对象扩面,奖励民办养老机构重点项目,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亿元,同比增长28.3%。支持渔农村生活环境治理、集体经济发展,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2个,完成10个项目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新增收益农户2750户,全年农林水支出13.91亿元。打造“海上花园城市会客厅”,在全市率先完成劣V类水剿灭任务,旧城改造稳步推进,海岛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

(四)探索创新求突破,推进改革攻坚

推动各项财政改革持续深入,加快形成现代化财政体制。细化民生支出相关重点支出到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选择教育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区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规范管理财政专户,实施网上竞争性公款存放四期8.5亿元。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区21个单位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0项,预算金额5179万元,同比增长16.9%。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政采云”平台试行上线。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建立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基础库。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组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交通投资发展集团和文化旅游集团,建立三级国资出资模式和监管模式。

(五)防控风险严监管,提升资金绩效

提高债务风险管控水平,置换存量政府债务5000万元,我区60.8亿元政府存量债务已全部完成置换,每年减少债务融资成本约2.7亿元。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梳理隐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2017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07亿元,专项债务25.24亿元,预计政府债务率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市区联动,统一搭建项目协审平台,完善项目审核操作办法和协审机构考核机制。优化“三重”项目造价审核程序,实现提速40%,全年完成造价审核项目165个,送审金额42.93亿元,核定金额41.44亿元,净核减1.49亿元,净核减率3.48%。出台《普陀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专项资金六大类共97项合计1.8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打造我区财政资金整合样板。制订《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集中管理方案》,集中规范管理经营性、办公、教育、卫生业务房产524套,有效推进国有资产优化整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19个单位66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5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重点跟踪监控。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费用,全年“三公”支出同比下降5.95%。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税收增收亮点不明显,地方财力增长空间不断压缩;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融资环境日趋规范,政府化债压力加大。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稳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2018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确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思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边界思维,进一步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在“稳收入、优支出、调结构、保民生、控风险、强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自贸区背景下的普陀发展大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7.72亿元,同口径增长7.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上税收返还收入2.97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5.4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亿元等转移性收入10.12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37.84亿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16亿元后,预计收入合计55亿元。拟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4亿元,同口径增长5.7%;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7.16亿元后,预计支出合计5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0.4亿元,为上年的70.2%;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7.45亿元,预计收入合计7.85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5亿元,增长0.8%。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84亿元,增长19.9%。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4亿元,增长16.9%。收支相抵,当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1000万元,增长126.8%,主要是国有企业收入增加。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增长126.8%。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压实责任,力促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正视影响收入的结构性问题,协调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与税收增长三者的关系,保持地方财力可持续发展。强化财税部门间沟通协作,实时对接,各尽其力,积极化解减收不利因素,确保足额均衡入库。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税收征收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税源变化情况的监控,提高收入分析精准度和预见性,掌握税收收入主动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落实收费清单制,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挖掘我区海洋经济特色,加强项目库建设,把握上级政策核心,结合我区实际找准对接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增加可用财力。加强市区体制调研,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全力支持普陀山-朱家尖功能区、六横功能区、千岛中央商务区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二)发展为先,力促产业结构日趋优化

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将稳增长、调结构与筑税基、育税源结合起来,重点发展税源型经济。在产业扶持方面,尽量减少对竞争领域的无偿投入,提高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8年预算安排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77亿元,重点投向工业、旅游业、服务业。大力支持“凤凰行动”,2018年上市挂牌企业扶持奖励增加490万元,鼓励企业上市,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18年重点招商项目预算支出增加400万元,树立“引资”与“引税”并重理念,重点引进有利于扩大财源的项目。健全财政资金投放机制,围绕政府战略部署、重大项目投资,吸引要素集聚,积极对接各类资本合作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子基金,推动产业基金实质运作。提高对外融资能力,丰富融资手段,除积极争取企业债券、债权融资外,多层次与资本市场对接,合理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国有企业市场化融资行为。

(三)统筹兼顾,力促重点和民生支出有效

树立边界思维,非机制性项目统一压缩5%,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坚持财政支出效率与效益并举,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全力保障大湾区、自贸试验区建设,配合欢乐海洋大世界、彩虹鱼深海科技、东白莲岛油品储运、半升洞高端休闲街区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2018年预算分别安排渔港建设专项600万元、无违创建示范区建设700万元、田园综合体创建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创建2000万元,以蓝色海湾整治、田园综合体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继续打造“美丽普陀”,推进和美海岛建设。在合理控制民生标准的前提下,坚持民生为本,不断推进民生持续改善。2018年预算安排社会事业发展支出7.86亿元,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支持“菜篮子”民生工程,争创全国海洋文化示范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共建平安普陀,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18年预算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亿元,推进省级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8年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亿元,支持幸福社区创建、居家养老机构发展、残疾人就业康复,确保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改革引领,力促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聚焦各项财政改革,加快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为科学决策、有效管理、优质服务提供支撑。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财力统筹;增强年度预算的约束力,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定额体系,配合区人大做好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逐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在市区财政体制延长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营改增”因素对镇街财力的影响,调整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激发镇街发展经济、创收增收的积极性。推广“政采云”,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做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采购成本。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审,促进重点民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全面铺开。巩固国企改革成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突出国企党建考核,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有力。

(五)守土有责,力保重点领域无重大风险

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中的管理风险。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工作要求,加深和提高政府债务“终身问责”、“六必问责”“不越红线”的责任意识,规范政府举债程序和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时间和执行进度安排项目资金,将单位当年度项目执行进度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以非集中核算单位和国有企业为重点,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管,避免资金闲置。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绩效理念至目标项目全环节,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继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加强资金调度与筹措,通盘谋划支出盘子,避免财政资金重复安排和固化投向,集中财力办大事。

财政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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