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142604 公开日期 2022-10-20
发布机构 东极镇政府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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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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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极镇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日期:2022-10-2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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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极镇

东极村,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东极镇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委员会  

                                                            2022320

 

 

 

 

 

东极镇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东极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管理,理顺本镇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强化清廉建设,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东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东极镇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简化交易程序,解决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薄弱、质量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强化工程管理中各方主体责任,达到事前服务提效、事中监督有力、事后运营规范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

1、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是东极镇为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资金为资金来源,投资建设、施工单项合同预算造价在15万元以下(不含15万元)的简易零散、技术含量不高的小型工程。

2、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5万(含)-15万应纳入“三重一大”议事内容,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5万(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镇政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按照“先造价预算,后组织实施”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预算机构编制造价。3万(不含)以下项目允许直接发包给个人,并需要提供预算编制或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验收单;3万(含)-8万(不含)允许直接发包给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需提供项目预算编制或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验收单;8万(含)以上按照限额以上工程项目操作,需要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预算编制、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第三方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验收单。

4、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财务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万元。

三、组织实施

1、完成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预算后,工程费用在15万元(不含)以下的,如有需要,可采用公开招投标或施工企业库内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公开招投标参照《东极镇招投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2、对技术要求不高且质量安全风险可控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可采用自聘工匠方式(“包清工”)组织施工。

3、项目分管科室为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巡查制度,检查项目部人员到位情况、有无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签证工程量并按各部门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对巡查情况巡查人员应如实记录,签名备案。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及时整改。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

4、工程量变更应及时上报项目分管科室,报班子会或领导小组同意。先实施后报批的工程量变更不予签认。工程量变更或新增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凡工程量变更未经签认批准的,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认可,财务室不予拨付相应资金。

5、招投标中心要建立施工单位诚信管理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并将行业监管信息和社会评价、举报投诉等信息相结合。经查实在建设过程中将资质用于挂靠、弄虚作假、违规转包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施工质量低劣、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施工企业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实行黑名单管理,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参加招投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四、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

1、镇纪委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履职情况、项目招投标管理、承发包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等内容。

2、在工程建设中,参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履职,廉洁自律。

3、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施工企业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和廉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违反下列规定的将追究领导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以打招呼、插手干预等方式,影响工程招标正常进行的;

2)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规避招标投标行为的;

3)违反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未按工程建设规定,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增加或变更使用功能的;

5)违反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规定,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招标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6)违反财经纪律的;

7)工程竣工后,未按照规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8)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等违法违规,造成后果的;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档案管理建设。各科室应建立完善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制度,及时备案、存档。

    2、完善监督与指导。项目决策、交易、实施、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应做到客观公正、依规办事、廉洁自律、做好保密工作。各科室应高度认识清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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