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于2022年9月28日对舟山市六横鸿峰建筑工程队“8.24”触电一般事故(以下简称“8·2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年10月29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对《舟山市六横鸿峰建筑工程队“8•24”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2022年9月28日,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由于事故发生后,原项目已经结束,评估组向舟山市六横鸿峰建筑工程队了解事故发生后当前在建项目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每个被评估的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次事故认定舟山市六横鸿峰建筑工程队实施临时用电危险作业时未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能确保相关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最终导致1名作业人员死亡。2022年1月5日,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舟山市六横鸿峰建筑工程队认真剖析了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线及临时用电接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规范的设备设施,规范临时用电接线。严格实施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基础水平低。向船厂将承揽承包土建、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基础水平低,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弱。施工单位在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力弱,未能及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工作建议
(一)船舶修造企业作为业主单位,应发挥本厂人力资源优势,积极监督、协助施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二)建议各船舶修造企业在对本单位土建、水利工程项目外包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全面审查,施工项目不得承包
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项目承包重要依据并严格贯
彻执行。
附件:1.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2.典型做法清单
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清单 |
1 | 部分作业审批填写不规范,有涂改痕迹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
2 | 作业现场消防器材未及时点检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
附件2
典型做法清单
地区 | 序号 | 经验做法 |
普陀区应急局 | 1 | 邀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和相关专家对船厂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
2 | 开展辖区内船舶修造企业检查,重点针对高架车、登高作业、交叉作业等开展隐患大排查。 | |
3 | 建议各船舶修造企业在对本单位土建、水利工程项目外包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全面审查,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项目承包重要依据并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承包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