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虾峙镇金钵盂海水淡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舟自水〔2022〕1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虾峙镇金钵盂海水淡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供水基础设施是海岛乡镇得以维持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改善金钵盂岛水资源紧缺现状,保障金钵盂产业发展及周边岛屿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改善岛内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普陀区虾峙镇晨港村金钵盂岛。总用地面积1442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虾峙镇金钵盂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新建海水淡化厂一座,总规模按淡水产能1万吨/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泵房、预处理加药间、综合楼、主厂房、供水泵房及相应配套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海水淡化设备,总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匡算1000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向上争取、财政安排及自有资金解决。
请据此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此 复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3日
项目代码:2212-330903-04-01-57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