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2]3号),普陀区财政局组织检查组,自2022年8月5日至9月9日,对普陀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过程委托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陀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为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普陀水库移民办”)。我们的检查是依据水库移民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项目资料、现场实地勘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本次检查,得到了普陀区移民办、各乡镇、街道和社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政策依据
本项目主要政策依据:
1、《普陀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舟普移领办〔2016〕3号);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49号);
3、《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普移领办〔2018〕4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二)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1、与本项目相关的资金计划安排文件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104号),舟山市普陀区小型水库资金151万;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1〕27号),舟山市普陀区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资金64万;
(3)《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解困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舟普移领办〔2021〕1号)。
2、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与分配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49号)第四条的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专项经费支出;国家及省批准的其他支出。
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在小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统筹安排使用,按小型水库(含新建)原迁移民人数、小型水库库容、座数、经济发展状况、移民工作绩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点等因素进行分配。
根据(舟普移领办〔2021〕1号)文件,2021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解困项目计划安排资金225万元,共9个项目,均为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其中青龙村鹁鸪门卫生室建设工程项目资金10万元安排在2020年度,因此2021年实际安排资金215万元共8个项目。
具体安排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镇、街道
社区(村)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补助资金
登步岛
竹东村
登步岛竹东村便民服务中心及文化礼堂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
238
50
桃花镇
塔湾村
桃花镇塔湾村龙头坑村道维修工程
基础设施
46
20
桃花镇
青龙村鹁鸪门卫生室建设工程
基础设施
45
10
六横镇
棕榈湾社区
棕榈湾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基础设施
150
37
沙浦湾村
沙浦新村大沙浦张家兴建路工程
基础设施
73
18
洋山新村
洋山新村邵家边蒲岙老年活动室
基础设施
25
10
五星村
五星村振奋畈五星虾塘线路安装工程
生产开发
9.8
5
展茅街道
晓辉村
晓辉村文化礼堂新建项目
基础设施
319
50
横街村
横街村大使岙农居点道路建设
基础设施
160
25
合 计
1065.8
225
3、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由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移民办)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年度计划项目的申报、监督、管理工作。
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舟山市普陀区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根据本次检查情况显示,本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际实施共8个,计划补助资金为215万元。2021年-2022年6月份合计已使用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2021年支付109万元、2022年1-6月份支付37万元。截至2022年6月底结报完毕3个项目,除六横镇棕榈湾社区棕榈湾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外,其余4个项目均已进入审价结算,尚未结报完毕。具体实施情况见表1:
表1: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工程审定价超过合同价及招标控制价的比例较高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管理办法》舟普政办[2021]65号文件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累计超过合同价5%(含),且不超过项目概算10%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批”,以及根据《普陀区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舟普农[2020]103号文件第二十七条(五)规定“工程量增减超过10%,经社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由镇(街道、管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经检查,展茅街道晓辉村文化礼堂新建项目工程审定造价3,681,199.00元,合同价3,190,298.00元,超过合同价15.39%;招标控制价3,393,934.00,超过概算8.46%。经审核,未见变更联系单或补充合同,也未按规定办理决策审批。
(二)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结报率不高
2021年度普陀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共8个,截至2022年6月底结报完毕3个项目,其余项目均未结报。该项目计划补助215万元,实际已结报146万元,总体结报率为67.91%。具体结报情况详见上表1:
部分项目未能及时体现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不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104号)“以上资金待2021年度预算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规定。
(三)部分项目工程尚未完工
截至2022年6月底,六横镇棕榈湾社区棕榈湾老年活动中心项目仍在施工建设当中,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经检查发现,该项目2021年9月17日批复,2022年5月18日开工建设,因项目前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拖延工程进度,根据项目单位反映,项目计划2022年11月之前完成项目结报。
四、总体评价及检查建议
根据上述检查情况表明,舟山市普陀区移民办及项目单位非常重视水库移民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制定出台的各项移民政策,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申报工作,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能够按照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足额结报,扶持项目基本能够按照计划内容完成,较好解决了移民群众饮水、水利、交通等困难,有效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移民和群众得到了实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使用管理基本规范,本次检查未发现擅自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虚假冒领后期扶持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
针对专项检查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合同价及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项目,应依规定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
(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绩效;
(三)督促项目尽快竣工验收,提供结算审价报告,按时结报;
各区县移民管理机构应重视项目实施及资金结报进度,及时组织实施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必要的跟踪,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资金结报工作,提高资金结报率和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普陀区“2021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收支情况表
检查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