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197/2022-146024 公开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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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2]4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委托舟山市洛伽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5日至8月22日,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2021年度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1]24号)、舟山市普陀区争先创优行动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舟普消费专办[2020]2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普陀区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舟普财企[2021]341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五化”市场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舟普财企[2021]205号)等文件,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全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予以扶持,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  财务情况

2021年度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资金到位51.87万元,截止2021年底,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实际支付51.87万元,其中,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直接支付10万元,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支付41.87万元。

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2021年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计入相应年度会计账簿,原始凭证齐全,支出内容主要为可降解塑料袋,与项目实际支出一致,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管理和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市场)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支付方式

1

普陀区展茅农贸市场

三星级农贸市场

11.87

财政支付

2

普陀区中兴农贸市场

三星级农贸市场

1.85

财政支付

3

普陀东河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4

普陀区中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5

普陀区展茅消费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6

普陀区三六五农贸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7

普陀区东港消费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8

普陀区乐业消费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9

普陀区欣和消费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10

普陀区金叶消费品综合市场

优秀农贸市场

2

财政支付

11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限塑补助

10

市监局支付

12

普陀区阳光三六五农贸市场

新创“五化”

农贸市场

4

财政支付

13

普陀区双塘消费品综合市场

改造提升

8.15

财政支付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合计

51.87

财政支付41.87万

市监局支付10万

检查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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