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197/2022-146025 公开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8  15: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2]1号)要求,普陀区财政局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7月28日至8月10日,对普陀区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过程委托舟山市洛伽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2021年度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保证与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被检查单位的责任。检查组对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依法检查并发表意见。

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管理和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检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核对记录及文件、询问、了解、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93号)、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19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49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22号)、《关于下达2021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35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1]24号)等文件,2021年度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资金到位1,368.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5万元、省级资金140万元、市级资金79.5万元、区级资金2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8.97万元。2021年度资金支出430.03万元,2022年度截止检查日支出849.65万元。

截止检查日,项目资金累计支出1,279.68万元,区级资金未使用部分85.44万元已由区财政收回,剩余3.35万元尚未使用,其中:省财政资金-消费平台建设商贸业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结余0.35万元、市财政资金-电商产业发展项目3万元,计划于2022年使用。项目支出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内容

2021年

到位资金

(万元)

2021年

实际支出

(万元)

2022年度

截止检查日支出(万元)

支付方式

统计检测补助

10

12

-

商务局支付

“普陀幸福购”平台运营

35

22.64

-

商务局支付

普陀幸福夜市活动策划

50

10.83

-

商务局支付

“金秋购物节”促销活动

27.81

-

财政支付

“普陀幸福购”平台线下活动

2.93

-

商务局支付

双12幸福普陀线上购物节活动

12.36

-

商务局支付

数字生活新服务课题

20

18

-

商务局支付

夜间经济验收申报课题

1.2

-

商务局支付

企业首次纳入商贸统计库补助

120

22.79

-

商务局支付

全年累计销售额首超额定金额奖补

59

-

财政支付

520幸福街区活动策划服务项目(2020年项目)

29.8

29.8

-

商务局支付

舟山市现代商贸特色镇、示范村

25

25

-

财政支付

绿色商超建设

15

15

-

商务局支付

东极镇沿港步行街

5

5

-

商务局支付

桃花镇塔湾村电商示范建设

2

2

-

财政支付

舟山市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村

4

4

-

财政支付

平太荣供应链创新及应用

10

10

-

财政支付

全年累计网络销售额首超额定金额奖补(电商补贴)

58.5

15.5

-

财政支付

夜间经济百家示范店铺奖励(2020年项目)

25

25

-

商务局支付

市级超市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

22

22

-

财政支付

杉杉普陀天地智慧商圈

30

30

-

财政支付

夜间经济十大标志性项目

20

20

-

财政支付

凯虹、水产城供应链创新及应用

20

20

-

财政支付

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

13

13

-

财政支付

消费平台建设商贸业提升改造

35

-

34.65

财政支付

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创新、培育)

815

-

815

商务局支付

家政服务业

4.17

4.17

-

-

服务业扶持

专项资金合计

1368.47

1279.68

/

截止检查日,普陀区商务局共支出2021年度普陀区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279.68万元,其中:1,185.89万元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改革发展,93.79万元用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 支持商贸流通改革发展

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清算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93号),补助舟山市普陀区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企业3家。根据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19号)补助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市级企业2家。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49号)补助舟山市普陀区供应链应用与创新专项激励企业2家,补助夜间经济标志性项目企业2家,奖励智慧商圈项目企业1家,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单位3家。根据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22号),补助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单位1家,补助市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项目单位1家,补助市级绿色商场创建项目单位1家,奖励商贸特色镇2个,奖励商贸发展示范村1个。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35号),补助舟山市普陀区供应链应用与创新专项激励企业1家,奖励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村2家。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舟普财企 [2021]342号),补助电子商务企业5家。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2020年结余资金58.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7万元用于2021年家政服务业宣传,市级资金25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夜间经济项目(百家示范店铺奖励),区级资金29.8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项目520幸福街区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附表1:商贸流通改革发展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资金文件

1

浙江烽顺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链建设

436

浙财建

[2021]93号

(中央资金)

2

浙江蟹曾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链建设

223

3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供应链建设

156

4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链应用

10

舟财产业

[2021]49号

(省级资金)

5

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链应用

10

6

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

有限公司

供应链应用

10

舟财产业

[2021]35号

(市级资金)

7

普陀区商务局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幸福购”平台运营管理推广宣传服务费

22.64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8

舟山市美乐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浙里来消费·金秋购物节”活动补助

10.83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9

普陀区商务局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蟹’逅普陀,幸福双节”普陀幸福购螃蟹盛宴活动推广

2.93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0

普陀区商务局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普陀区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费

18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1

普陀区商务局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普陀区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编制服务费

1.2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2

普陀区商务局

鼓励企业提供商贸流通建设服务-双12幸福普陀线上购物节活动

12.36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3

舟山市美乐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型商贸活动-补助“520心动节”等活动

8.26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4

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型商贸活动-补助“金秋购物节”等活动

15.51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5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

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型商贸活动-补助“618购物节”等活动

4.04

舟普政发[2021]24号

(区级资金)

16

普陀区商务局

2020年520幸福街区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29.8

上年结转

(区级资金)

17

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智慧商圈

奖励

30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18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

超市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

12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19

舟山欧尚超市有限公司

超市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

10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0

浙江凯虹集团有限公司

市级绿色商场创建

15

舟财产业[2021]22号

(市级资金)

21

舟山东半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舟山市绿润茶叶专业合作社、舟山市普陀区同云电脑商行、舟山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怡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开元大酒店5家单位

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5000万元以上企业奖励

15.5

舟普财企 [2021]342号

(市级资金)

22

普陀区东极镇政府

电子商务-数字生活新服务(特色镇)

5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3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电子商务-数字生活新服务(特色镇)

5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4

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商务-数字生活新服务(电商直播)

3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5

普陀区桃花镇塔湾村

电子商务-电商示范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

2

舟财产业[2021]22号

(市级资金)

26

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夜间经济标志性项目

10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7

舟山市正好音乐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夜间经济标志性项目

10

舟财产业[2021]49号

(省级资金)

28

东极镇东极村

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村

2

舟财产业[2021]35号

(市级资金)

29

展茅街道黄杨尖

美丽乡村夜经济精品村

2

舟财产业[2021]35号

(市级资金)

30

开元曼居酒店、领尚健身等1档企业20家 PLUS俱乐部、夜色蔷薇等二档企业10家

2020年夜间经济项目

(百家示范店铺奖励)

25

上年结转

(市级资金)

31

普陀区桃花镇

现代商贸

特色镇

10

舟财产业[2021] 22号

(市级资金)

32

普陀区虾峙镇

现代商贸

特色镇

10

舟财产业[2021]22号

(市级资金)

33

普陀区展茅街道黄杨尖村

商贸发展

示范村

5

舟财产业[2021]22号

(市级资金)

34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市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

5

舟财产业[2021]22号

(市级资金)

35

普陀区商务局

家政服务业宣传

4.17

上年结转

(中央资金)

36

普陀区商务局

2021年“普陀幸福购”平台运营

5.66

舟普财企

[2022]147号

(省级资金)

37

普陀区商务局

2022年“普陀幸福购”平台运营

9.44

38

普陀区商务局

千岛迎新岁·浙里享共富2022幸福普陀年货节活动

19.55

支持商贸流通改革发展合计

1,185.89

2、 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争先创优行动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舟普消费专办[2020]2号)奖励2020年度商贸企业首次纳入商贸统计库企业13家。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1]24号)奖励2020年全年累计销售额首超规定数额企业9家,补助统计检测考核单位1家。

附表2: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资金文件

1

缤纷出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舟山东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舟山鑫江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国湾石化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2020年度商贸企业首次纳入商贸统计库奖励

22.79

舟普消费专办[2020]2号

(区级资金)

2

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舟山宝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利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布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

2020年全年累计销售额首超3000万、1亿、10亿、200亿的商贸零售、批发企业奖励

59

舟普政发

[2021]24号

(区级资金)

3

舟山市普陀区电子商务协会

加强统计检测考核

12

舟普政发

[2021]24号

(区级资金)

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合计

93.79

二、总体评价

舟山市普陀区商务局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1]24号)、舟山市普陀区争先创优行动消费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舟普消费专办[2020]2号)、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普党政办[2017]182号)、舟山市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好《关于印发普陀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普财企[2016]204号)等文件实施普陀区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补助金额均在政策文件补助标准范围内,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检查发现的欠完善部分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好《关于印发普陀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普财企[2016]204号)文件第六条,服务业主管部门在编制服务业项目预算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填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普陀区商务局在年初编制预算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欠佳,预算内容欠详细,导致区级资金计划支出数与实际支出数差异较大。

四、检查组对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建议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对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年度预算安排应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掌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检查组组长: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